整理15歲女兒遺物 父母驚見不雅片怒告 34歲男友求緩刑遭打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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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家人遺物,隨時驚揭秘密。台北市1名34歲音樂老師和1位15歲少女交往,經常要求少女自拍不雅影像給他,小女友依言照做,直到少女過身後,父母悲痛整理遺物時,驚見10段不雅影像,於是憤而提告。被告認罪懇求緩刑,但法官認為案情嚴重,絕不適宜給予緩刑,判刑1年2個月。
親手拍攝兼要求自拍 有次邊影邊猥褻
台媒於3月報道,案件在台北地院審理,34歲陳姓男被告有傷害和竊盜等前科,目前從事音樂教學工作,事發2023年5月,他和1名15歲少女交往,不但帶同小女友返回其松山區住所親手拍攝對方不雅影像,而且傳送訊息要求對方自拍,甚至有次女友一邊自拍,陳男一邊在旁猥褻。
受害人同年底過世,父母整理遺物時驚揭事件,於是報警和怒告陳男,警方搜查陳男住所和扣查手機,發現同年5月至7月,受害人在陳男要求下,至少拍攝10段不雅影像,內容不堪入目。
法官拒判緩刑 判囚1年2個月
陳男認罪試圖爭取緩刑,但法官認為陳男作為成年人,明知受害人當時心智發展尚未成熟,仍然拍攝對方性影像和進行猥褻,影響少女身心發展,即使認罪,但行為惡劣,加上未能和女方家長和解,一旦給予緩刑,被告有機會再度犯案,以干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和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名,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同時沒收涉案手機,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