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2年多 帶小三回家逼妻「三人行」仲咁做 元配憤而提告
丈夫搭上小三,竟要求妻子「三人行」?高雄1名丈夫與妻子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妻子去年突然接到小三來電,才知另一半已有婚外情2年多。事件曝光後,丈夫竟毫無悔意,更試圖強迫妻子與「3人行」,拒絕後還在她面前和小三性交,除了言語辱罵還強迫妻子性交。
事後妻子憤而提告,向丈夫及小三索償50萬新台幣(約12.5萬港元),另向丈夫再求償50萬,共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及小三行為侵害配偶權,兩人須連帶賠償25萬新台幣(約6.3萬港元),男方另須賠償25萬元。
台媒報道,高雄1名任職砂石車司機的37歲男子與41歲妻子早於2016年結婚,兩人婚後育有2名子女。去年3月16日,妻子突然接到小三來電,才得知丈夫有婚外情兩年多,家中電腦還存有與小三拍下的性愛影片。
人夫邀「3人行」不果 妻面前與小三性交
丈夫得知婚外情曝光後,不僅毫無悔意,趁外遊時將妻子載到小三住所,再帶她們回家,要求妻子、小三「和平共處」,甚至試圖要妻子「三人同床」,一同發生性行為。妻子拒絕後,丈夫變本加厲在她面前與小三性交。
男子動手掌摑、強逼性交 妻子憤而提告
後來丈夫為逼妻子離婚,不僅對女方言語辱罵、誣指有外遇,甚至動手掌摑及強逼性交,最終令妻子身心受創。妻子心灰意冷下,決定提告小三及男子,向兩人索償50萬,另向男子求償50萬,總計100萬元。
辯稱求歡時屢遭妻子拒絕
案件審理期間,丈夫承認與小三有不正當關係,但辯稱自己任職司機,長期在外工作,假期回家求歡時屢遭妻子拒絕,對方甚至要求他在外解決性慾。當時自己考慮到子女尚幼,並未同意離婚,他僅願賠償10萬新台幣(約港幣2.5萬元)。
小三則辯稱,她與人夫確實曾交往並發生性行為,但已在2023年年底提出分手,對方卻持續騷擾,她才主動告知元配有關二人交往一事,希望藉此讓男方收斂。雖然自己有侵害配偶權,但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認為二人行為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及小三行為侵害配偶權,且人夫對妻子施加言語暴力、身體傷害及強制性交等行為,情節重大。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判決男子與小三應連帶賠償25萬元,男子另須賠償25萬元,總計50萬元。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