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夫出軌有巴辣小三!妻憂被暗中刪戶籍「出街瞓」 房署咁規定
丈夫出軌已是慘痛,妻子若被趕出家門就更可憐!近日有網民發帖稱得知住在公屋的女友人與丈夫婚姻觸礁,而對方丈夫出軌,在外有「巴辣雞小三」,或正密謀申請離婚。該名人妻擔心丈夫「暗中交咗文件畀房署」,將她從公屋除名,因憂心會被趕出家門落得「出街瞓」的下場,思慮憂懼以致患上抑鬱症。網民隨即為樓主解難,指就算是公屋戶主,亦「不可以單方面取消戶籍,因為房署要被取消者簽署」。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申請書」資料列明,戶主可申請刪除已不在單位內居住的成員或已離世成員的戶籍,除了已離世者,被刪除成員須在申請書上簽署已示知悉、同意。換言之,戶主未經家庭成員同意,不能暗中刪除對方戶籍。
該名網民在Facebook專頁「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發帖,表示其相識多年的好友近來深受抑鬱症困擾,原來好友的丈夫有婚外情,不但「在外有4個女人」,其中小三甚至「迫宮」想坐正,「他有巴辣雞小三!要戶主單方面搞離婚」。
「巴辣小三宮心計」 人妻憂被除名趕出公屋
樓主又透露好友「為頭家辛苦咗幾廿年」,誰知卻遇上「世紀賤男老千」,而小三更是「宮心計手段好利害」。最令人妻擔憂的是,由於丈夫是公屋戶主,她擔心丈夫會暗中辦理離婚,並向房屋署申請取消其戶籍,將她迫至「出街瞓」。故樓主幫忙發帖詢問網民,「有戶籍的太太,會否被房署即時取消咗戶籍?要出街瞓?」。
網民:戶主唔可以單方面取消成員戶籍
有網民回應指人妻不必憂慮被趕出街,直言「戶主唔可以單方面取消」,「有份表格畀取消戶籍的家庭成員填」、「不可以單方面取消戶籍,因為房署要被取消者簽署。除非有人過咗身,出示死亡證,就可以單方面取消戶籍」、「取消戶籍都會問原因,不可能随便就可以取消」。
網民建議找社工幫忙
另有網民就建議樓主鼓勵朋友找社工幫忙,「朋友真係有情緒病去找醫生,同時去找關愛社工睇下幫唔幫到」、「搵社工分戶啦,你朋友去睇精神科確定,同醫生講件家事畀佢知,社工幫你朋友」、「如有小孩,可以搵社工幫手分戶,趕返條佬走都仲得」。
房委會這樣規定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申請書」資料,戶主可申請刪除2類家庭成員的公屋戶籍,包括
1.已不在單位內居住的成員;或
2.已離世成員。
而除了已離世者,被刪除成員須在申請書上簽署已示知悉、同意。
公屋戶如離婚 住屋這樣安排
至於「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則寫明公屋住戶分居期間,房署一般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一方遷出,而如果離婚訴訟完結,雙方未能就公屋租約達成協議,房署通常會支持把公屋租約撥歸獲得所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倘租約內並無其他認可住客)。
另一方則須遷離公屋單位,然而他/她可申請以下2種安排:
1. 如無法另覓居所,又符合入住中轉房屋資格,可申請新界寶田中轉房屋的1人單位;及
2. 透過1人申請登記申請公屋,並可獲縮減輪候時間,減幅相等於前租約的居住期,但最長以3年為限。
(Facebook、房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