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約定生兒育女 男中醫驚揭妻無子宮 怒撤婚兼索償判決出爐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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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定要生兒育女?台北1名中醫與1名銀行女協理結婚手續,雙方曾經約定婚後要生小孩,豈料中醫在婚後驚揭妻子數年前已經切除子宮,不能自然懷孕,認定妻子隱瞞病情騙婚,透過法律途徑撤銷婚姻和追討賠償。法官審理後批准離婚,同時判處女方賠償財產及精神損失,總共154萬新台幣(約39萬港元)。

雙方交往期間多次討論婚後生育一事,中醫明確表示希望自然懷孕,獲女方同意。(示意圖/gettyimages)

雙方多次討論婚後生育 妻子反要求代孕

台媒於今年5月報道,涉事中醫每月收入達到30萬至50萬新台幣(7.66萬至12.7萬港元),2022年4月,他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1名銀行女協理,雙方交往期間多次討論婚後生育一事,中醫明確表示希望自然懷孕,獲對方同意。

2人同年10月結婚,女方婚後卻以身體虛弱為由,提議聘請代理孕母協助生育,但中醫堅持自然生子,雙方因而發生多次爭執。

中醫發現妻子曾患子宮頸癌

去到2023年10月12日,人夫在家中意外發現妻子藥袋標註「子宮頸癌」,於是當場質問,妻子解釋「4年前做過子宮頸環狀切除」,哽咽不敢告訴丈夫,「怕被當成是爛人」。人夫主動表示願意陪同檢查和負擔費用,但妻子始終拒絕。2023年12月,妻子向丈夫表示「我有哪一點不能生嗎?一點都沒有」、「我身體不是一般人,我真的沒有辦法打那麼多的荷爾蒙,我現在已經在大出血」、「不要一直逼我,好不好?」。

健康檢查報告寫明「子宮全切除」

直到人夫親眼見到妻子健康檢查報告,寫明「子宮全切除」,他才確認妻子根本無法自然受孕。

2024年1月16日,妻子向丈夫和雙方家長承認「我騙了你們…我不能生育,是我隱瞞,我真的沒有話講」,男方大怒認為遭到騙婚,申請撤銷婚姻,追討賠償包括精神重創、婚戒費用,以及相關開銷,總數逾460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同時提供相關錄音佐證。

女方婚後提議聘請代理孕母協助生育,但中醫堅持自然生子,雙方因而發生多次爭執,最終發現女方沒有子宮。(示意圖/gettyimages)

女方稱男方一早知情 法官不接納判賠154萬新台幣

女方在法庭上聲稱,丈夫一早知道她無法懷孕,雙方曾經討論過以代孕方式生育,她並非惡意隱瞞,即使婚後關係惡化,她仍然願意接受婚姻諮商,希望修復關係。

法官沒有接納女方口供,指出,若男方將自然生育作為結婚的前提,女方明知無法實現,但沒有說出實情,行為屬於詐騙,女方婚後未曾明確告知自己沒有子宮,甚至拒絕配合接受檢查,直到須相大白才肯承認,批准撤銷婚姻,同時女方必須賠償154萬新台幣(約39萬港元),附加5%年息。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