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行拍BDSM性虐影片!夫婦放片上網賺錢 違「性主奴」協議捱告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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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願意拍攝性愛影片,但不代表想讓其他人「分享」影片內容。台北1對夫妻在網上結識1名女子,3人相約到旅館拍攝BDSM性影像,他們都簽署了「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約定不能將內容散布給其他人。豈料該對夫妻事後將性影像剪輯上傳至成人平台網站,受害人因而決定報警提告。法官裁定被告罪成,分別判處該人夫4個月有期徒刑、人妻3個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罰金12萬新台幣(約3萬港元)和9萬新台幣(約2.25萬港元)。

根據維基百科,BDSM即綁縛與調教(Bondage & Discipline,即B/D),支配與臣服(Dominance & Submission,即D/s),施虐與受虐(Sadism & Masochism,即S/M)。

該對夫妻相約1名女網友拍攝BDSM性影像。(《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系列截圖)

拍完BDSM影片 上載至成人平台

台媒於仱年6月報道,該對夫妻是BDSM愛好者,當中人夫經營成人平台「FansOne」帳戶。事發於2022年,他們透過網路認識1名女子,3人相約到旅館一起拍攝BDSM影片,但約定不得將內容散布出去。惟該對夫妻事後卻將性影像剪輯成5個片段,陸續上傳至該個成人平台帳號以供會員觀看,受害人驚悉事件大怒報警。

夫妻否認犯案

人夫辯稱,有關影片皆是雙方合意拍攝,內容只是角色扮演和情境設定,沒有未經同意的暴力和不堪入目的畫面,認為不符合性虐待和猥褻的定義,而且只有會員才能瀏覽,加上通過身份驗證確定已經成年才能觀看到,自問已經採取合理阻隔措施。人妻同樣否認犯案,稱上載影片目的只是想分享夫妻的共同喜好。

法官判處2名被告「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名成立,判處人夫4個月有期徒刑、人妻3個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罰金。(AI生成圖片)

法官認為影片符合猥褻定義

法官卻認為,有關性影像清楚見到受害人的身體隱私部位,甚至著墨於塑造受害人被支配的「奴隸」形象,甚至強調「主人」掌有一定支配的權力,向她施以身體上痛苦和精神羞辱,加且該個頻道以BDSM為主題,含有一定程度的性虐待,符合猥褻定義。

2被告被判罪成

法官更表示,夫妻曾和受害人簽訂「自願性主奴關係協議書」,內容寫明雙方不得任意揭露相關內容給第三人知道,但他們將性影像上傳至網站,即使FansOne有會員付費制度,但相關猥褻影像及貼文均獲得超過8,000次至1.9萬次瀏覽,達到「特定多數人」程度,判處「共同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名成立,判處人夫4個月有期徒刑,人妻3個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罰金12萬新台幣(約3萬港元)和9萬新台幣(約2.25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