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研究生指控遭撿屍性侵!男同學傻眼解釋案情逆轉 法官判決絕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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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性侵疑雲。新竹1名大學女研究生指控,和男同學飲酒期間,對方趁她醉酒意識模糊之際,竟然親吻其身體和施以指侵,於是發起民事訴訟,索償60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男被告反稱「你先摸我那的」,加上其他證據,法官裁定原告敗訴,同時獨自支付訴訟費用。

原告指控遭男同學性侵。(AI生成圖片)

原告控遭被告指侵

台媒於7月報道,案件在新竹地方法院進行審理,該名女研究生指控,案發2022年11月,她和1名男同學深夜在校內實驗室飲酒,當時她不勝酒力,男同學見狀伸出狼爪,吻向其身體並指侵。男同學事後對外散布事件,導致她遭受心理創傷及校園壓力,雖然檢察官決定不作出刑事起訴,但她仍以侵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索償60萬新台幣(約15萬港元)。

CCTV顯示原告當時清醒

法官調閱多段閉路電視畫面,包括實驗室、廁所和返家路線,發現事發期間原告可以自行行走、使用門禁系統、和男被告親密互動,沒有失去行動能力,意識仍然清醒。原告提出多次錯誤輸入密碼及坐地畫面,試圖證明受酒精影響,嘗試證明其判斷力因酒精而下降,但法官認為例子過少,缺乏統計價值。

法官駁回其訴訟請求,下令原告需要獨自承擔是次案件訴訟費用。(AI生成圖片)

被告傻眼︰你先摸我那的

男被告事後透過LINE向她解釋,內容提及「你先摸我那的」、「然後我脫我的褲子讓你直接摸,然後才脫你的」等。法院認定原告沒有顯示抗拒,缺乏被強迫證據,而且她自行散播閉路電視畫面,無法證明被告對外說出事件誹謗原告,所以駁回其訴訟請求,原告需要獨自承擔是次案件訴訟費用。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