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轉發妻子露胸自拍照!邀女鄰居做多人運動 遭妻怒告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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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會自拍性感照片傳給伴侶,藉以增進彼此情趣,但絕不應擅自轉發他人。台中1名人夫在未得妻子同意下,將對方身穿網狀睡衣、裸露胸部的自拍照片,傳送給1名女鄰居,欲邀請對方進行「多人運動」。女鄰居當時沒有同意,但仍截圖自保,後來她和人妻成為閨密,繼而告知此事。

人妻獲自事件後怒告丈夫,男被告在庭上否認罪行,聲稱當時妻子可以自由操作其手機,懷疑是她自行傳相給女鄰居。法官卻沒有接納被告口供,裁定「妨害秘密」罪名成立,案件經過2次審理,被告同樣被判囚8個月,案件定讞不得上訴。

人夫未得妻子同意下,將對方身穿網狀睡衣、裸露胸部的自拍照片,傳送給1名女鄰居,欲邀請對方進行「多人運動」。(AI生成圖片)

人夫轉發妻子性感自拍相

台媒於今年7月報道,2020年11月30日,涉案人夫在LINE收到妻子穿上透明網狀睡衣、裸露胸部的自拍照片,他一直好好收藏。到了2022年4月,他把照片轉發給1名女鄰居,有意無意間欲邀請對方和他們進行「多人運動」,而且訛稱妻子是雙性戀,同樣對女性有好感,人夫更稱他們會在交友程式上相約其他女生。女鄰居立即拒絕,同時截圖保護自己,日後更成為事件鐵證。

女鄰居與人妻成閨密 踢爆人夫惡行

之後涉案夫妻感情生變,各向對方發起多次訴訟,人妻反而和女鄰居成為閨密。到了2024年2月,女鄰居向人妻透露曾收到其露胸照一事,人妻知悉後怒告丈夫。

案件經過2次審理,男被告一樣被判囚8個月。(AI生成圖片)

男被告懷疑是妻子自行傳相給女鄰居

男被告辯稱沒有將照片轉發給該名女鄰居,又指當時妻子可以自由操作其手機,懷疑是妻子傳給女鄰居,至於邀請進行「多人運動」方面,被告承認確實曾和妻子討論過,指妻子可以自由挑選對象,他曾經提及該名鄰居「也許是我們可以一起接觸的對象」。他重申妻子是雙性戀,希望藉裸露照片引誘鄰居,被告更質疑相關對話紀錄是偽造,目的作出誣告。

案件經過2次審理 被告判囚8個月

法官經審理後認為,男被告口供和女鄰居的證供和其他證據並不相符,就算他們曾經共同尋找對象,不等同於原告同意被告擅自將其裸照傳送給其他人,案件在台中地院經過一審後,被告「妨害秘密」罪名成立,入獄8個月,被告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進行二審,卻被駁回,案件不得再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