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發脾氣掟員工電話兼炒魷 打工仔肉赤欲索償 律師:或涉刑毀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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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遇上任何情況,暴力也非解決問題的方法。有港女於連登討論區發文,指日前公司老闆使用其手機與她的上司討論工作事務時起爭執,老闆一怒之下竟怒掟電話,令其電話背面玻璃損毀,多處碎裂。老闆其後更即時表示要將樓主「炒魷」,她只能拍下電話損毀的情況並報警備案,又表示會向勞工處求助。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事件中老闆的行為或已觸犯刑事毀壞罪,即使他向事主賠錢,仍需承擔刑事責任。

有連登網民指老闆昨日怒極將其電話「掟爛」,更即場表示要解僱她。(連登討論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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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登網民「海外電郵」凌晨發文,拍昨日(13日)與女上司於電話中討論公事時,心情似是不佳的老闆經過表示要加入對話,並大罵:「點解唔可以開speaker傾?點解你哋個個要咁傾?」

身為打工仔的樓主聞言,即打開電話揚聲器讓上司及老闆直接對話,她指自己之後已沒有加入討論,「其實全程我冇出過聲,我用我手機開咗speaker,畀佢哋兩個傾,跟住佢哋已經嘈晒交大叫大鬧」。樓主稱,爭執期間老闆一時激動,竟拿起她的電話怒掟,並怒極將她解僱:「你返到下個月12號你都走呀,你唔使返!我會補返封信畀你!」

老闆之後繼續怒罵樓主發洩,狠批她平日遲到、未能帶領一眾同事等等,但樓主當時只關心被掟爛的電話,「其實我都冇理佢」。她說事發經過有同事能做證,又即時請同事幫忙拍下電話的損毀情況,放工後即時前往備案,警方當時列為「發現損壞物件」處理。

從樓主上載的相片可見,其iPhone電話背面的玻璃嚴重破裂,鏡頭附近的部分玻璃更碎裂至接近脫落。另外正面熒幕亦疑因碰撞導致出現裂痕,連電話保護殼亦有刮花痕迹。樓主其後表示,今日將會要求老闆以現金賠償因「掟電話」而造成的財物損失,同時會致電勞工處求助,「睇下有咩可以做,其實成間公司得我一條女,我當下真係唔知點處理」。

有網民質疑事件並非一般意外導致財物損失,認為老闆有意破壞樓主的財物,有「刑事毀壞」之嫌。(《未生》劇照)

帖文令網民嘩然,不少人認為事件並非一般意外導致財物損失,質疑老闆有意破壞樓主的財物,有「刑事毀壞」之嫌,「當場嚇到呆咗都正常,但報警先,再搵差人嚟錄口供,有咁多同事在場,記得睇心理醫生先」、「即刻打999告佢搶你手機再故意毁壞屬於你嘅私人物品啦」。

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事件中老闆的行為或已觸犯刑事毀壞罪,即使他向事主賠錢,仍需承擔刑事責任。(資料圖片)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01》訪問指出,刑事毀壞罪包括2種形式,一是明知會導致損壞他人財物的後果,仍然蓄意作出行為;二是妄顧行為或會帶來導致損壞他人財物的後果仍作出相關行為,無論該行為目的是否有意導致財物損失。

他解釋,事件中的老闆如為發洩情緒,即使目的並非損壞員工的電話,仍要為行為負上刑事責任,故有機會已觸犯刑事毀壞罪。就算他事後向事主賠償財物損失,仍需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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