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媽賣BB還賭債勁後悔 哭訴望尋被「領養」兒 律師:販賣兒童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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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賣變「領養」,換個說法就當無犯法?菲律賓1名22歲新手媽媽日前亮相當地電視節目,因她早前以4.5萬披索(約6,700港元)的代價,讓1名陌生人「領養」她8個月大的寶寶,然後她用了那筆錢去還賭債,事後非常後悔想要回孩子。寶寶的生父對事件毫不知情,而孩子已不見了8天,如果對方肯歸還,他一定會還錢。事件被網民鬧爆,認為該名媽媽明顯是在賣孩子,卻美其名讓人「領養」。當地律師指,有關行為已屬販賣兒童,買賣雙方最高可判終生監禁。

菲律賓一名22歲媽媽賣8個月大寶寶來還賭債,後悔想領回寶寶。(GMA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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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外菲律賓22歲媽媽日前上當地新聞節目,自爆以4.5萬披索的價錢,讓1名陌生人「領養」她8個月大的孩子,款項用以償還自己玩網上鬥雞博彩(e-Sabong)的賭債,現在她希望要回寶寶。她表示交易始於1個收養孤兒的群組聊天,她於3月1日收到一個陌生人訊息,說有興趣領養她的寶寶,對方說可以提供2萬披索的費用,且有人可以開出更高價錢。媽媽則希望收到5萬披索,雙方討價還價後,最終以4.5萬披索的「領養費」成交。

3月3日,雙方去到馬尼拉東北部奎松市的快餐店見面,對方要求媽媽提供身份證明及簽署一些文件,她沒有取得文件的副本,也沒有領養人的照片,收錢後就讓對方把孩子抱走。媽媽很快就後悔了,向那班人發訊息,說想要回孩子,但馬上被封鎖,「我希望和她們溝通要回孩子」,媽媽傷心地表示願意還錢,只希望要回小孩。

孩子生父受訪時,說根本不知道賣寶寶的事,批評生母賭博成癮才會導致現時局面,大罵她已經因為沉迷網上鬥雞欠下很多債務,沒想到連孩子都賣掉。他現在每晚難以入睡,不習慣家裏沒了寶寶,「我的孩子不見了8天,我只想他們將孩子還回來」。

事件引起網民嘩然,因為故事情節根本是在販賣兒童,竟然被講成「領養」,「這明顯是販賣兒童,她用了寶寶來換錢」,許多人毫不同情這名媽媽,「你沒有資格做媽媽,應該早點坐監」、「沒有你孩子會過得更好」。

當地律師指,他們的行為可被視作販賣兒童,「你收錢讓人領養自己的小孩,是法律上販賣兒童的方式之一」,據當地虐待兒童法,買賣12歲以下兒童屬販賣兒童罪,買賣雙方都需付刑事責任,最高可判終生監禁,並處以200至500萬披索(約30至75萬港元)罰款。他提到孤兒院和兒童保育機構有很多待領養孩子,但一定要遵從既定的手續。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