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仔大學畢業愛打機無心工作 阿媽問點勸導 律師:比較想開導你

撰文: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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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呂秋遠律師的回覆↓↓↓

這位媽媽,其實我沒有想開導他,我比較想開導你。因為一個成年人,如果他不願意去改變他自己,誰開導都沒用。人生,大部分的時候都是自己有天突然想通了而已,而不是誰真的開導了他。或者是,他被社會「教會」了某些事情以後,他就覺得該改變了。

例如你親愛的兒子。

他成年了、念完大學了、當完兵了、介紹過工作給他了。從法律上來看,他是個有完全行為能力、責任能力的人。一個成年人,他的生活費,應該要靠自己賺取、不應該繼續無償的住在你家裡、他的電動與電腦應該自己出錢買、他要做什麼工作,都跟你無關。關於人生的練習題,他都得要自己選擇與面對,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為他是你兒子,跟別人不一樣?那麼,兒子兩個字前面要不要加上寶貝?

成年的兒子,你不可能照顧他一輩子。如果要照顧他一輩子,你有自己的人生,你要為他而活,還是為自己?他沒工作,你擔心、他沒伴侶,你很擔心、他有伴侶,你也擔心、他生孩子,你還是擔心、跟老婆吵架,你更擔心,你是要忙到甚麼時候?他甚麼時候要負起自己該盡的義務與責任?他玩手遊的錢,應該也是你付、定期給他零用錢,跟嫌他工作太累的女友出去玩,應該也是你出的錢吧?

台母呻兒子終日在家打機無份工做得長,唔知點可以教好他。(《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基於親情,要你立刻、完全、放下他,當然有困難。可是你不能讓他養成「甚麼事情都幫他安排好」的習慣。更何況,找不到工作,你還讓他住在家裡,這是很恐怖的,比台南美術館裡的還要恐怖。兒子會跟你要錢、會對你生氣、會情緒勒索你、讓你歡喜讓你憂。台南美術館裡的,你知道它們是假的。但是住在你家的那個男人,卻是真的。房客還會付房租,兒子會付甚麼?也沒有滿滿的愛啊!他對於你,已經愛理不理了,不是嗎?

下雨了,沒傘的孩子,才會拼命奔跑。許多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就已經開始自力更生,他們在這個社會上,反而活得很好。你得要讓他在社會上嘗嘗,「口袋裡只有100元、明天的房租不知道在哪裡、手機再不繳錢就要被停話、中餐還沒著落,只能吃白吐司過一星期」的生活,他就會知道,世上只有工作好,不做的孩子吃不飽。

裝睡的人叫不醒,你的寶貝是開導不了的,能開導他的,只有這個社會。當你讓他體會到現實的殘酷,他就會修正他的工作態度。如果他反省不了,那麼,那也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未來他因為社會的教育,而因此走偏,要負責任的還是他自己,畢竟,有許多人面對的條件比他更差,但仍然堅強的走過來,而且始終是個好人。

他確實是你兒子,但是你已經完成你對他的保護教養義務了。媽媽的責任只有到20歲,剩下的就是親情。但是真正的親情,不是幫他解決問題,而是讓他自己去面對,在他盡力了以後,自己還有能力,就扶他一把。沒能力,也只能祝福他,這才是讓他成長的方式。

開導他,是社會的事,你的責任是把他趕出去。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