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AA得把口 月入$6萬港男怒轟同居女友不願交租:奉旨養妳?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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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可謂是感情的煉金石。有港男日前發文,表示近來發現與同居女友的金錢觀念不同。剛開始同居時,女友曾許下承諾,每月會共同承擔開銷。但同居近1年,女友不時拖欠租金,令港男生厭。當他對女友提出意見,希望對方能共同承擔租金,卻被女友指責他「連呢啲小錢都要計」,令他憤怒不已。

有港男在討論區發文大呻同居生活,他稱女友同居前表示租金平分,但同居後最多只給2千元,有時甚至不交租,令他不滿。(《九尾狐傳》劇照)

該港男在Dcard發文,稱其投身職場4年,在工作的第2年就已經獨自搬出租屋住,現時月入6萬。而女友比他小3歲,工作了1年,但期間只是打散工,並無穩定工作,「次次問佢幾時搵工,唔係話人工太低就話呢份唔想做」。女友上年畢業後提出想與他同居,更承諾會平分租金,2人便展開了同居生活,然而同居至今近1年,女友卻未有遵守諾言,「到今時今日,每個月最多都係畀2000蚊我,係最多啊x!有時1蚊都無畀!」,水費電費煤氣費、平日買菜、日用品等都是樓主出錢。

近日他認真計算開支,發現同居後支出更大,便認真問女友能否每月繳交固定金額的生活費,「點知佢一聽到即刻話,『你一個月6萬蚊,連呢啲小錢都要計?』」。樓主聞言大怒,雖然他月入比女友多,但同居後確實開銷更大,便在帖文中寫道「一個月6萬蚊逢(奉)旨養妳?我唔使草(儲)錢買樓啊?」,更配合一個「反白眼」的表情圖案。

有網民斥責樓主的女友並非良伴,不願意共同承擔生活瑣事。(《螢之光》劇照)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大部份人覺得樓主與女友並沒有未來生活的共識,金錢、價值觀亦不同,應考慮分手,「無共識,唔夾,遲早散」、「換過個啦真心,你做佢男朋友定sugar daddy(包養人)?」、「你嘅錢就係你嘅錢,關佢咩事」;亦有人斥責樓主女友沒有妥善規劃人生,並非良伴,「佢都唔肯承擔,分得手」、「擺明唔係搵人生伴侶,只係搵長期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