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慘救子?北角婆婆籌錢照瘋傳!稱子患尿毒症及癌 網民:狼來了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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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日前有奇女子以30萬元「賣身葬父」引起社會關注,網上昨日(2月7日)起亦瘋傳一張老婆婆在街頭籌錢幫兒子治病圖片,形容是「賣身葬夫系列」。圖片引來網民熱議,但大部份都不信老婆婆籌錢救仔,認為是行乞新手法,「狼來了的故事」、「我唔太信係真囉」。也有網民指出,如有任何困難,應向社會福利署或社工求助,而非在街上籌錢。

網上昨日起瘋傳一張老婆婆在街頭籌錢幫兒子治病圖片。(網上圖片)

這張圖片昨日起在網上Facebook多個群組瘋傳,形容是「賣身葬夫」系列,阿婆話佢老公尿毒症要嚟香港賣身喎」。從圖片見到,穿紅色衣服、攙扶着拐杖的老婆婆正在街頭坐在矮椅上,前方放有寫滿字的紙板。

紙板上的字以繁體字書寫,提及兒子患上尿毒症加上癌症,剛做完手術,惟儲蓄已經花光,期望「善長人(仁)翁」伸援手幫其兒子,內容與網上形容的「賣身葬夫」、「老公尿毒症要嚟香港賣身」等有出入,且全文都沒有說過要「賣身」。

圖片未有提及時間地點,但有網民從環境估計是在北角街頭,而老婦正戴着口罩,相信於疫情發生後。

紙板上的字以繁體字書寫。(網上圖片)

圖片引起網民熱議,但大部份人都不相信老婆婆籌錢救仔,認為是行乞新手法,「呢啲好明顯係新款行乞手法!我唔太信係真囉」、「狼來了的故事」。也有網民表示,如遇到困難,應找社署或社工求助,毋須在街上籌款,「搵社署啦」、「如果任何香港市民遇到難題,可找社福暑或社工幫忙,不需要在街上籌款」。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或導致、促致或鼓勵任何兒童作上述事情,均屬犯罪,定罪後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