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疑嫌路程短發脾氣 港媽不滿要求找足2毫子 竟獲咁回應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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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的士司機與乘客爭拗!有港媽日前發文講述搭的士不快經歷,稱手持外賣上車後,司機聞目的地疑嫌路程過短,並被她指定路線而感不忿,不但出言「單打」,甚至要求她落車。港媽質疑司機拒載,最終對方仍載她到目的地,她因不滿司機的態度,要求對方按實際車費找續2毫,但司機居然取出紙筆寫下欠單,叫她報警求助,事件引起網民討論。

有港媽日前發文講述搭的士不快經歷,稱手持外賣上車後,司機聞目的地疑嫌路程過短,並被她指定路線而感不忿,不但出言「單打」,甚至要求她落車。(親子王國討論區圖片)

該名港媽於親子王國討論區發文,稱日前乘搭的士時,司機一聽到目的地「態度已經唔好」,疑嫌路程太短,「想行遠路,我指示要行另一邊,佢就開始嘈」。港媽指,司機見她手持外賣便出言單打,「話我拎外賣上車,叫我唔好食嘢」,她遂反駁指「我無食嘢,拎得好好」,並要求對方望向前方專心駕駛,「兜唔成路就開始嘈,話我拎嘢食上車;重點係佢揸緊車係咁向後望,唔係專心揸車」。

不過她指司機聞言突然「發爛渣」,怒稱「幾十蚊的士錢」,並叫她落車。她大罵對方「係咪想拒載」,司機則反斥「我有車cam影晒妳」。經過一番口角,港媽終於到達目的地,當時咪錶顯示的車費為49.8元,港媽因不滿司機的態度,「我畀$50,係要佢找」,要求對方找續2毫才下車。沒料司機竟取出紙筆,親手寫下欠單,要求她報警求助及追討欠款。

港媽稱沒有留在車上與對方爭論,但事後已致電警方,向交通投訴組反映事件。(資料圖片,非涉事車輛)

眼見司機反應,港媽稱沒有留在車上與對方爭論,但事後已致電警方,向交通投訴組反映事件,「我真係落車就再喺佢車頭影多張相,影埋欠單,跟手報警」,同時「備案佢用車cam恐嚇我」,強調「我唔覺得我要佢找2毫子係欠咗風度同教養,呢個係原則嘅問題」。

她續稱,自己要求司機找續2毫並非無理取鬧,「我唔係老奉豪2毫子畀佢,佢態度無問題,我畀多$5佢都得,但呢啲垃圾我真係1毫子都唔想益佢」、「$50都嫌少,要幾多先肯載客?就係有呢啲垃圾,啲的士司機形象先咁差!」、「呢啲人就係覺得無後果,所以態度咁差。我覺得有必要做啲嘢,或者會令到佢哋會得到教訓」。

港媽強調,自己要求司機找續2毫並非無理取鬧,「我唔覺得我要佢找2毫子係欠咗風度同教養,呢個係原則嘅問題」。(資料圖片)

帖文引來網民討論,有人認同港媽處理手法,直言不應縱容態度惡劣的士司機,「支持樓主,不是2毫子的問題,是態度問題」、「態度各樣嘢我不置評,因為都是主觀感覺,但多收車資好似係犯法的,香港係睇錶收費,乘客肯畀就係小費,唔肯畀就係強收車資,真係可能告得入」。

另有網民認為,樓主花時間追究司機反而是浪費時間,「何必為咗呢啲小事浪費自己的光陰和精神呢?雖然佢態度唔好,但你有必要為咗2毫子同佢玩咩?」、「其實的士態度差,我都講過好多次。$0.2我會算,真係講真盡量唔好搭算,唔想受氣同浪費時間金錢」。

香港法例《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5條列明,的士司機須有禮貌及守規矩及不得無理延誤行程;在的士可供租用或已租用時,為給予乘客找續,須無論何時均攜帶不少於$10面額鈔票或$2或以上面額硬幣達$90;及$1或以下面額硬幣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