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菲傭煎魚掛住玩手機致失火 僱主救火嚴重燒傷手:害我一生

撰文:謝茜嘉
出版:更新:

聘請外傭無非想有多個人幫輕家務重擔,有僱主卻不幸「貼錢買難受」。網上流傳外傭僱主的控訴長文,指家中菲傭平日做事懶散,不幫忙餵嬰兒喝奶掃風換尿片,生活習慣亦有欠衛生,內褲儲足一周才洗。早前菲傭用大火煎魚,期間卻偷懶入房玩手機,導致失火燒着廚房,僱主發現後成功撲滅火勢,卻不幸燒傷手,慨嘆即使菲傭有嚴重過失,僱主若想即時解僱,仍要賠償各種費用,法例並無足夠保障。

有僱主於網上發長文控訴家中菲傭平日做事懶散,不幫忙餵嬰兒喝奶掃風換尿片,還欠缺衛生,內褲儲了一周才洗。(《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該僱主於fb群組「聘請工人姐姐關注組」發文指出,由於生了孩子,想找人幫忙做家務和照顧嬰兒,於是在去年10月聘請了1名33歲菲傭。菲傭入屋首周表現不錯,惟其後變得懶散,又稱自己只會吃魚,故要分開煮飯,「每日最勤力係煮自己飯,會煮超過一個鐘,我哋餐飯半個鐘就煮完」。她指菲傭經常趕下班,當她一家吃完晚飯,菲傭洗完碗就會說晚安,但當時只是晚上8時,「我bb夜晚餐奶都未飲工人就去瞓,我先生仲要洗埋奶樽」。

僱主表示,由於是第一次聘請外傭,她曾與菲傭多名前僱主溝通過,獲得不錯評價,所以才決定聘請。她說,前僱主稱該菲傭會早上7時上班、晚上9時下班,半夜亦會幫忙哄嬰兒睡覺和餵夜奶,但菲傭在她家卻沒有主動開工。當孩子約7時起床哭鬧要喝奶,丈夫需自行餵奶掃風換尿片,菲傭完全不幫忙,反而先行去洗頭洗澡吃早餐,隨後才詢問是否需要幫忙,「我先生已經搞好,嬲到都唔想理佢」。

僱主指出,菲傭生活習慣超級不衛生,經常儲起骯髒的內褲放在窗台,「儲夠一星期先掟去洗衣機到洗」,而該位置平日卻是用作晾曬嬰兒衣物。她曾嘗試向菲傭解釋要每天清洗內衣褲,但對方只遵守了一天又打回原形,她更發現對方寧願凌晨4時起床洗衣晾曬一周的衣物,都不願每天清洗內衣褲,指對方平日很怕冷,但當日天氣還只有幾度,對平日放假時睡到中午12時也不願起床的菲傭凌晨洗衣行為感奇怪。

僱主說,早前已很想解僱菲傭,但「每次話完工人,工人都有好咗,所以遲遲都無炒佢,成日都覺得都唔算咩大事,咁樣炒人好似好harsh(苛刻)」。直至近日發生大意外,讓她決心不給予對方機會,她憶述,事發當天她放假與孩子睡到早上10時許才起床,菲傭9時許會煎魚自己吃,「佢永遠都大火煮嘢食,仲要好經常煮煮下走咗去,我都幫佢熄過好多次火,咁我經常提醒佢要安全」。

沒想到當日菲傭竟任由火爐長開不顧而去,「今次佢大火煎自己魚,仲要偷懶返咗入房玩電話(玩online game),到廚房燒到熊熊烈火,啲黑煙飄晒出嚟,佢先出返廚房睇」。她於睡夢中被菲傭的求救聲驚醒,衝出房門驚見廚房起火,「工人就大嗌madam madam,我就即刻跑出去睇咩事,佢話fire fire,嗰時啲火已經燒着到抽油煙機,好大火,好怕再遲多陣會蔓延,燒着其他家電會爆炸,bb會受傷,我就選擇救火,最後火撲滅,但我就不幸燒傷,工人由頭到尾只係退到最後,只係想我幫佢滅火」。

僱主冷靜地向菲傭說自己燒傷手,需要住院,拜託對方好好照顧嬰兒,「工人就喊住點頭」。在她往醫院求醫期間,菲傭竟將嬰兒獨留在客廳,並立即清理廚房事發現場,「我工人從來都唔做清潔,只有叫佢做佢先做,做得嚟又會打個6折,但今次佢抹到牆磚好似無發生過咁,只係個抽油煙機燒到熔咗救唔翻,其他佢都整到無事一樣,當我先生返到屋企,影罪證已經無乜得好影」。

僱主指出,當時仍未即時解僱菲傭,「佢留喺我屋企仲成日入咗房㩒電話,不停問agent(中介)點,但就一句sorry都無同我講」。她不滿道,「我想講呢啲工人唔只害咗我一生、害埋我家庭,仲要現時所有法律都係保障工人,完全無保障到我哋啲僱主,我因佢而受傷,但佢責任都唔使負,仲要我哋跟返勞工法例去畀返錢工人,自己親手畀錢送個兇手返菲律賓,做錯事就可以拍拍屁股走,到底有咩可以保障返僱主」。

僱主冷靜地向菲傭說自己燒傷手,需要住院,拜託要好好照顧嬰兒,「工人就喊住點頭」。(《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網民看過帖文紛紛大呼恐怖及祝福樓主早日康復,「生命誠可貴,火燭梗係關門抱BB走,再打999。見到你對手都覺得痛,廚房燒爛咗可以裝修翻新,希望你快啲康復」、「見到都心痛,唔應該自己救火,咁樣傷到自己好唔值」、「祝早日康復,我睇相都好心痛,點解我們畀錢都要貼錢買難受」。

有網民直言不可縱容外傭,若表現不合格應盡早解僱,「睇得多案例,自我分析發覺如工人工作態度唔認真、唔尊重,其實可以炒得,雖然可能覺得好肉赤,但最後後悔炒得遲」、「工人有問題真係講完重犯就唔好畀機會」、「其實新工人一開始是縱不得,無規無矩,對她們太仁慈,最後受苦就是僱主」。

有網民建議要向入境處投訴,「一定report畀入境處,祝早日康復,最緊要小朋友無事」、「一定要投訴爆佢,唔可以姑息!」。有網民慨嘆,「辛苦你,見到長文都知唔方好嘢!香港僱主好慘沒有保障,你請住本地part time幫手先,好好休息。其實可以拉佢,由於佢嘅疏忽導致僱主受傷」。

僱主不滿道,「我想講呢啲工人唔止害咗我一生、害埋我家庭,仲要現時所有法律都係保障工人,完全無保障到我哋啲僱主」。(《金宵大廈2》劇照)

即睇《僱傭條例》僱主解僱僱員規限▼▼▼

據勞工處《僱傭條例》,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按年資支付的酬金或公積金等。

僱主在什麼情況下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更多詳情請按此

僱主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僱主須向僱員支付什麼款項?

僱主須向僱員支付任何未發放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更多詳情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