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車!車輛泊停車場沒鎖門 竟多了具女屍傳臭味流屍水 車主慘了

撰文:喬納森
出版:更新:

到底發生過甚麼事?台灣新北市1個停車場去年6月揭發離奇命案,有建築公司將輕型貨車停泊在停車場內,其間沒有鎖門,5天後離奇出現1具女屍。因該車淪為「兇車」,導致車價及車內物品價值受影響需報廢,該公司遂向女死者的家屬索償42萬多新台幣(約10萬港元)。案件審理時,死者家屬認為無證據證明女死者是自行進入車內自殺,且車內物品並無損毀,因此應減低賠償金額。法官判決指涉事汽車遭人無故闖入,並發生死亡事故,社會常理上會對車輛及車內物品造成貶值,因此判定賠償金額應為32萬多新台幣(約8萬港元)。

輕型貨車的車主接獲停車場通知,指其車輛傳出怪味及流出臭水。車主趕到現場查看,打開車門發現竟有1具女屍陳屍在內。(網上圖片)

綜合台媒報道,這宗離奇女屍命案發生於2022年6月23日上午8時半,輕型貨車的車主接獲停車場通知,指其車輛傳出怪味及流出臭水。車主趕到現場查看,打開車門發現竟有1具女屍陳屍在內。

事發時該輕型貨車停泊在車場5天,其間車門沒有上鎖,但車主認為死者楊女是無故進入車內,令車輛變成兇車,且車內物品如汽車安全座椅及嬰兒手推車已無法使用,需要報廢,遂向死者家屬索取賠償,包括車輛價值貶值、拖吊費、停車場管理費等,加上汽車安全座椅及嬰兒手推車等物品的價值,以及醫療費及精神損失等,合共42萬多元新台幣(約10萬港元)。

法官認為就社會常情而言,汽車遭人無故進入並發生死亡事故,會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等造成經濟上貶值,故死者家屬需賠償。(網上圖片)

死者楊女家屬反對索償金額,認為楊女雖在車內死亡,但並無證據顯示她是自行走入車內自殺,加上車輛及車內物品並無損壞,是車主自行決定要報廢車輛,要求賠償並不合理。此外,家屬指車門當時未有上鎖,是車主疏忽,他須就過失付上責任,因此認為法庭應酌情減低賠償金額。

法官認為死者在有意識下進入車輛後座,最後猝死在車內,雖未有直接造成車輛及車內物品等毀損,,但就社會常情而言,汽車遭人無故進入並發生死亡事故,會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等造成經濟上貶值。

法官最後判楊女家屬須向車主作出以下賠償,包括車輛價值減損、安全座椅及嬰兒手推車及拖吊費用等合共32萬多新台幣(約8萬港元),法官亦認為車輛是因沒電而無法鎖上車門,並非因車主過失而造成今次事件。

當地二手車商表示,「兇車」也會有車商願意收購,但開價相對很低,而再作買賣的合約則不用說明事故,銷售員也沒有義務一定告知買家,故新買家可能不會知道是「兇車」。如購買二手車時想自保,在過程中可跟車商確認,甚至要求在合約明確列明不是涉及人身事故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