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月入$2萬已搬出 港媽要求$6,000家用被拒呻:覺得自己似乞衣
親子間可能因為家用問題爭吵。有港媽指女兒出來工作2個月,月入約2萬元,因為已和男友同居,平日開支由男友負責,她先要求女兒付家用但被拒,進而要求女兒每月付6,000元家用,豈料女兒只願付2,000元,令她傷心得「覺得自己好似乞衣咁」,女兒則表示覺得自己變成「搖錢樹」。港媽認為討家用的本意是提醒對方向家庭負責,又指開價6,000元是「試探」。許多網民指女兒已搬走而且月入只有2萬,開價的確是太高,又提醒「搞好關係先啦!得閒回家食飯」。
《香港01》研數所今年6月曾進行網上投票,調查「家用公價」,近四成受訪者家用金額介乎3,000至6,000元。
樓主在親子王國發文,指朋友的女兒投身社會2個月,月入約2萬多,因為她和男友同居,平日開支由男方負責,便要求女兒付家用,未料女兒拒絕。朋友再要求女兒每月付6,000元家用,結果女兒只肯付2,000元。
這名港媽很傷心,向樓主抱怨,覺得自己「好似乞衣咁」,女兒稱感到自己是「搖錢樹」。港媽一向疼愛女兒,從未當女兒是賺錢工具,樓主反問如果女兒已經說重話,何解仍堅持要收家用。港媽表示,想女兒「知道咩叫對屋企負責」,明白年輕人剛出社會想先儲錢,「叫佢畀6,000都係試探佢,估唔到結果係咁」。
港媽又指,本來向女兒要家用,提出「試探性」價錢時,以為女兒會答應,她隨後便會減低金額,「或者個女會主動話畀唔到咁多畀少少」,未料女兒果斷拒絕,「之後語氣好似施捨咁話畀$2,000」,但金額從不是最大問題。樓主指現在不知如何安慰港媽,「真係講錢失感情?」
許多網民指港媽的要求難免令女兒覺得大貪心,「搬咗出去6,000又真係多」、「搵2萬,畀6,000,仲要已經搬走咗,又過分咗啲,比2,000至3,000我接受,除非父母經濟好大問題」。有人批評港媽不應「試探」,「兩母女搞乜鬼嘢試探!不過個女唔自願俾已經係衰女,少少哋2,000、3,000畀屋企人當飲下茶好應該啦」。
有留言指今非昔比,「以前我呢啲年代,自動上繳三份一,老實講真係壓力,自己慳到七彩先儲到少少」,又提醒女兒已搬走,「搞好關係先啦!得閒回家食飯,傾吓計緊要啲啦!為咗錢無咗個女值得咩?」。
有家長認為,除非有經濟問題,否則不會主動問子女拿家用,但如果他們不付,便應為了日後生活作打算,「唔會幫仔女畀首期買樓、湊仔,甚至我會將自己嘅物業攞去做安老逆按揭,好好享受我自己嘅人生」。
樓主其後回覆指,女兒已向媽媽道歉,女兒明白反應太大傷害到媽媽,「佢哋將事情攤晒出嚟講,知道大家一場誤會,我朋友都有同個女道歉,已經同個女和好,無要求個女畀幾多錢家用」。港媽溝通後發現,原來女兒一直有計劃好為父母買保險、儲錢去旅行及付家用的問題,雙方和氣收場。
《香港01》研數所今年6月曾進行網上投票,調查「家用公價」,近四成受訪者家用金額介系3,000至6,000元。而根據永明金融2019年進行的調查,98%受訪退休父母都表示有收過「家用」,當中約73%說每月都會收到「家用」,而子女給予「家用」的金額中位數約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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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