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燈?校巴駛至紅燈路口 未減速直駛被公審 網民:急煞仲危險

撰文:桃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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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需要接載學童,司機開車時理應安全至上!日前有車主分享車Cam(行車紀錄)片,顯示他準備停於黃色燈號已亮起的路口,但右線的校巴駛至時卻沒有停下,甚至當燈號轉為紅色,其車身仍於白線前時,校巴司機仍駕駛直過,故發文揶揄對方「好趕時間」。帖文一出隨即引來網民兩極意見,有人指摘校巴司機罔顧學童安全,「啲細路坐佢車真危險」;惟有人反指樓主多事,又指出當時車輛過於接近燈口,若然急煞可能會影響後方車輛,認為司機此情況下根本不算衝紅燈。

有港男公審校巴司機衝紅燈,揶揄對方「好趕時間」。(FB「車cam L(香港群組)」圖片)

樓主在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發布長約1分鐘短片,嘲諷指「好趕時間」。車Cam畫面顯示,事發於昨日(30日),片主駛經長沙彎發祥街,到達某路口時交通燈已經轉為黃色,片主明顯有減慢車速並準備停車。不過後方1輛校巴從右線駛至,即使燈號顯示為黃色,該司機亦未有減速,直至燈號轉為紅色時,校巴其實仍處於白線前,但他仍選擇繼續向前駛,引發網民討論校巴到底有否「衝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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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卻覺得樓主多事,「關X你事呀」、「你真係好X得閒」、「樓主去考差佬嘛,咁正義」、「小學風紀,見義勇為!」、「你記住你唔好趕時間啊以後,擺明黃燈尾」、「難道你未試過衝燈尾?」、「收唔切咪衝埋囉」、「何必呢?大家都係揸搵食車」、「香港咁塞車,多得你呢啲人唔少」。

亦有人認為校巴應該要小心駕駛,「舉報佢」、「未去到停線已經轉咗紅燈」、「呢期啲校巴好多車手」、「啲細路坐佢車真危險」。不過有留言就指出片中情況不算衝紅燈,「呢個叫追燈尾,重Dup(急煞)可能會有交通意外」、「有學童喺車的話,佢急煞仲危險」、「我有次揸住部貨車落斜路,前面部私家車講緊電話轉黃燈即煞停,我差啲收唔切」、「我有試過舉報呢類影片,警察打俾我話未必告得入,叫我算數」。

黃色燈號亮起時必須停車,除非車輛十分接近路口或行人過路處,以致突然停車可能會引致意外。(運輸署圖片)

據運輸署網頁顯示,當黃色燈號亮着時必須停車,除非車輛十分接近路口或行人過路處,以致突然停車可能會引致意外。若車輛已停定,應繼續留在「停車」線前;若車輛正駛近交通燈,則應要減速,並選擇適當的行車線,並在「停車」線前停車。

根據香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8條「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違例駕駛將會被記5分。違例者可能會被控告,若屬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港幣5,000元;其後再定罪會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港幣1萬元。

(FB「車cam L(香港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