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外傭?港女欲徵人分擔外傭費用 日頭托兒晚上接回:三贏方案

撰文: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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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忙於工作的父母,或會選擇聘請外傭,幫忙照顧子女和做家務,惟相關費用不菲。最近就有1名女子在網上發文,徵在元朗或天水圍內,並已聘請外傭的同區人,希望日後能將其小朋友交托於相關家庭代為照顧,每天早上8時至傍晚6時托育,她晚上7時接回小朋友,以便她生育後可繼續工作,而她可分擔一半以上的外傭費用,豪言是「三贏方案」。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直指樓主的建議違法,留言稱「妳意思係,一個姐姐兩家人用?」、「已犯法」。

1名女子在網上發文,徵在元朗或天水圍內,並已聘請外傭的同區人,希望日後能將其小朋友交托於相關家庭代為照顧,而她可分擔一半以上的外傭費用。(《BB來了》劇照)

該名女子於facebook群組「元朗人」發文,問道元朗或天水圍區內有否聘請外傭的家庭,有意讓她分擔一半以上的外傭工資。她解釋,由於自己將於元朗置業,並計劃於今年內生育,但她希望生小朋友後可繼續工作,便提出由她分擔一半以上的外傭費用,然後將幼兒於早上8時至下午6時,交托於相關家庭的外傭照顧,並於晚上7時接回小朋友。

樓主後來留言時直指其建議是「三贏方案」,認為外傭照顧多1個幼兒的工作量相差無幾,「大家都有着數,兩個媽媽朝早可free咗出嚟,可朝早返工,社會多返兩個勞動力,又可有兩個新生兒,又創造多個傭工職位,三贏,why not?」。

樓主直指其建議是「三贏方案」,但隨後立即引來大批網民批評。(《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劇照)

然而,大批網民則反斥該名女子自私,認為到頭來只有她一方「獨贏」,「見到佢話呢個係三贏嘅方法!就係佢自己一個贏三次;自己唔使負僱主責任,因為工人唔係佢嘅;自己可以繼續出去做嘢,爽;萬一個BB有咩事仲分分鐘告返個僱主轉頭」、「無錢就唔好學人生」、「妳咁都諗得出!但自己霸晒成日?個女傭妳覺得唔需要有休息時間?人性真係醜惡!全都都係諗自己着數」、「絕呀,工人就瞓人哋屋企,妳先係用家」、「有無諗過姐姐感受,將心比己」。

有人則指出樓主的建議屬違法,「其實女傭幫合約以外的家庭做嘢,係唔合法㗎,而且妳係托兒喺人哋個屋企度喎,不如妳去搵托兒服務啦」。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除了外傭的簽證上載明的僱主以外,外傭替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即屬違法。外傭會受到檢控,並會因違反逗留條件而被遣送離境。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若外傭因此被遣送離境,日後申請來港工作時會受到嚴格審查。任何人士如協助和教唆外傭違反逗留條件,可能會遭受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