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婚姻將合法 香港議員盼有人挑戰本港婚姻一男一女規定

撰文: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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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院月前裁定「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將於兩年內修法保障同性婚姻,有望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的地區。7月30日民間於香港舉辦兩岸同性婚姻平權論壇。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希望,香港亦有人能挑戰婚姻條例,繼續循法律途徑爭取平權。同場的香港眾志羅冠聰指,目前行政及立法上,須以見縫插針形式爭取平權。
攝影:楊晴

繼年初首場香港同性婚姻平權論壇,本地同志組織「大愛同盟」、「粉紅同盟」及「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昨再舉行第二場論壇,邀請台灣及香港代表討論兩岸台灣婚姻平權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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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出席論壇的祁家威,年前向台灣法院就同性婚姻提出釋憲,是台灣最早的同運人士。他認為,香港要爭取同志平權法案,視乎中國大陸政府對人權的取態,樂觀預計香港五年後會有進展。

香港議員及民間無權立法  陳志全盼有人直接申請司法覆核

由於立法會議員只能提出私人草案立法,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慨嘆香港於同性平權立法仍被動,民間或立法會議員均無權主動提出立法。以往有數宗性小眾婚權案皆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平權。但他指一旦政府敗訴「政府也只會就該案件涉及法律的一小部分作修訂。」

以往曾有已完成變性手術,由男變女的W小姐,就變性人婚權入稟法院提司法覆核,終獲勝訴,裁定《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違憲,原本條例中拒絕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法》保障的結婚權利,日後所有完成變性手術的人士,亦有權與異性結婚。
一名入境處官員亦申請司法覆核,高院近月裁定政府拒絕向於海外註冊結婚的同公務員同性配偶發放福利是性別歧視;今年9月1日起,公務員於海外註冊結婚的同性伴侶,將享有同等配偶福利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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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同性婚權釋憲案的是當地資深同志運動人士祁家威,他是31年前、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同志,多年就同志婚權出入法院,最終取得成果,這次與其代表律師出席分享訴訟經歷。

羅冠聰:在民生議題加入平權視野  

除了循法律途徑,羅冠聰認為:「香港平權運動仍處於保守政治氛圍中,但我哋仲有寸土必爭嘅嘢做到。」他與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近月於其他條例提出修訂,為同志爭取權益。例如《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中「相關人士」的定義,已通過將允許與死者生前同住至少兩年的「相關人士」,有權領取骨灰。但「親屬」定義仍不包括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

羅冠聰解釋:「我們(泛民議員)只能於一些民生議題上加入平權視野,見縫插針爭取性小眾平權權益。」羅冠聰與梁國雄、姚松炎及劉小麗共四名被裁定喪失議席的立法會議員,皆支持同志平權。「但我們都覺得議會並非唯一或最重要的出路,未來仍可不同組織和團體合作溝通、游說他們,做更多社會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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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喪失議席的羅冠聰(右)認為,議會非惟一戰場,香港平權運動仍可於民間「深耕細作」。

台灣律師:婚姻平權並非一步到位

同場的台灣律師許秀雯,曾處理婚姻平權釋憲聲請案。她指,台灣今天有望同婚合法化,是多年同志運動累積的成果。「我們有很多前人在做,先在教育和職場領域有了基礎。」她舉例,台灣初中生已認識性小眾LGBTI的概念,亦先後有就業平等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條例。同志組織多年研究外國法律和案例,一步步思考從法律爭取平權的策略。

許秀雯續說:「有些國家的同運會從民法入手,有些是設專法,也有兩法一齊來,都按情況去決定策略。我們理解的愛是在訴求『平等』,所以需要告訴公眾的是,不論同性或異性戀者,如果你覺得這些不公平是不能忍受,就成為盟友,有了更大群眾基礎,在法律上可能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