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長梯的抗爭】Self-help Kit: 市民「在野」

撰文:麥佩雯 呂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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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曾如玉)

葵涌邨的居民經歷過重建迫遷,到後來成立「葵涌邨重建權益關注組」(重建後改名為葵涌邨居民權益關注組),當中社區組織的角色頗為關鍵。關注組當年在合一社工組織幫助下成立,高峰時期有近千名會員。

 

荃灣合一社會服務中心(簡稱合一)由幾個教會團體於1973年成立。引入亞蘭斯基(Saul Alinsky)的衝突模式組織居民,爭取自身權益。

 

合一同工行使「公民抗命權」,採取被視為激進的社會行動爭取權益,挑戰殖民地惡法。1994年,發生天台屋事件,合一社工與荃灣德仁樓、卓明樓天台屋居民帶同日常生活用品包括煮食爐、石油氣罐等等「訓馬路」,抗議當局清拆他們的住所但卻沒有作出合理安置。結果社工與居民被警方拘捕,1997年初,執委會解散該中心。

從當年的合一到今日的基層發展中心,組織者伍建榮表示,本港社工主要透過個案、小組及鄰舍社區發展(community development)等三大層面和方式,提供服務。其中鄰舍社區工作主要用於與整個社區規劃有關的課題,如重建及原區安置;如果成功爭取到有關規劃後便可告一段落,某程度上屬「過渡」性質。

 

然而,據悉,自2001年後,大部分社區發展工作的社署撥款申請,均不獲通過;自此社區工作日漸式微,現時本港的社工主要從事個案工作。有社福界人士指:「以前的社工,會幫手組織及集合街坊,但決定權同爭取的主體仍是居民;如果居民經商討後決定集體抗爭,社工會為街坊的決定提供協助。但而家嘅社工,好多時幫街坊出埋主意,又會逐個『幫』居民搬走,叫佢哋『搬住先』,作風保守。成個社區無組織起來,自然凝聚不到一股力量去對抗由上而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