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天利行等涉教科書合謀定價 競委會指就折扣有協議 以免搶客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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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印書館、天利行及聯合出版等書商,被指在中小學校科書涉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遭競爭事務審裁處入稟控告。書商等否認指控,案件今(15日)在開審。競委會指雖然相關的「不搶客」協議在競爭法條例生效前達成,但涉案書商在法例生效後仍繼續執行,並按協議向學生投標。書商強調協議需要執行機制,就競委會指若書商違反協議,會遭處罰,但無相關證據。

申請人為競委會,答辯人為天利行書局有限公司、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商務的母公司聯合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及案發時為教育圖書零售業商會有限公司主席許超明,許亦為天利行主席和總經理。

競委會指商務等書商合謀定會,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有書商提供17%折扣 商會召開會議

競委會陳詞指,因應當時有書商向學校提供17%的折扣,由書商組成的工會組織(即教育圖書零售業商會有限公司)遂開會,要求成員避免給予過多的折扣,提出書商向現時有合作關係的學校,提供12%的折扣,未有合作關係的學校則不多於10%的折扣,以避免搶客。兩年後,商會再把向學校提供的折扣調低至7%。

協議達成後並無終止

競委會續指,競爭法條例於2015年12月生效。雖然相關「不搶客」協議在條例前達成,但之後並無終止,各答辯人仍繼續執行,包括向孔聖堂中學和荃灣官立中學的投標中,商務印書館根據協議投標。

書商指未有證據顯示會員有跟協議

代表商務和聯合的律師則指,若只是有人在會議時提出折扣協議,但其他人未有回應,則不構成協議,又指未有證據顯示商會的所有會員都遵從涉案的協議。同時協議需要執行機制,競委會指稱若有會員違反協議,會遭處罰,但並無相關證據。

案件編號:CTEA 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