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涉姦11歲女 事主稱曾被「華哥」載走 涉案車一年後被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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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女童經受友介紹認識一名叫「華哥」的男子,「華哥」當間凌晨即約見面,並輾轉用一部七人車載女童到一空地並在車內強姦女童,之後給她500元。警方事後根據「華哥」的聯絡電話號碼,查到一部疑與案相關的七人車,並鎖定一名六旬男子,並把該車及該男列入通緝名單。逾一年後,該七人車被人掛上假車牌焚毀,警後事後在八鄉截查時發現該六旬男,他否認認識女童,但女童卻認出他是「華哥」。六旬男否認強姦,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周錦華,67歲。他被控於2019年10月21日,強姦X,X案發時11歲。

被告周錦華否認強姦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X赴約前致電朋友Y並保持連線

控方開案陳詞指,X於2019年10月20日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華哥」。兩人隨即交換電話號碼。同月21日凌晨2時許,「華哥」來電約X在天瑞邨瑞輝樓見面。X赴約前致電給朋友Y,並叫Y與她保持通話,Y把電話調較至靜音,故Y可聽到X的聲音,但X的電話不會傳出Y方的聲音。

Y為接聽另一朋友電話斷了線

X與「華哥」見面後,「華哥」先與她乘搭的士到一個地方,之後「華哥」駕駛停泊在該處的一部七人車,接載X到雞伯嶺路鳳降村一處空地。「華哥」把車泊在空地後,在車廂後座把X強姦。控方指,原本X雖然與朋友Y保持電話通話,Y亦聽到他們的對話,但後來Y接聽另一朋友的電話,並掛斷了X的通話。Y再聯絡X時,X已被強姦。

華哥離開前給女童500元

「華哥」在凌晨4時許開車載X回到天水圍天華邨,並把500元給X,又著X不要把事告知他人。X之後把該500元扔掉在華悅樓的垃圾桶。X其後把事件告知社工,在社工協助下報警,並向警員提供「華哥」的電話號碼。

被告與七人車列入通緝名單

警員調查發現,被告使用此電話號碼登記,並擁有一輛七人車。該電話號碼並非屬於被告,而是屬於被告的女兒,被告和女兒均報稱居於瑞輝樓,警方把被告和該七人車列入通緝名單。

通緝車逾一年後被掛假車牌焚毀

於2020年12月5日,一輛掛上假車牌的七人車在西環孫中山紀念公園外焚毀,後證實為被告的七人車。警員於2021年7月12日,在八鄉截查被告時發現他是被通緝人士,遂拘捕他。被告警誡下稱不認識X,也沒有強姦她。

X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是「華哥」。

案件編號:HCCC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