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認可經濟營運商」沒適時匯報業務變動 海關未見抽查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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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4日)發布新一份報告,審計署就海關「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作出抽查,當中10宗個案中,有營運商沒有適時向海關匯報營運情況有變,部分改變只在申請續期時向海關匯報,而相關10宗個案中,海關亦沒有就此抽查。

審計報告指出,海關設有「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在2021至2023年期間,海關處理了52宗續期申請,涉及66間公司。

有兩個營運商在年度更新時無匯報變動

審計署抽查了10宗個案,在7 宗匯報營運情況有變的個案當中,4宗(57%)個案的認可經濟營運商沒有適時向海關匯報所有會影響其認可經濟營運商資格的改變。

部分改變只在申請續期時向海關匯報,而改變的生效日期與續期申請日期之間平均相隔8 個月,時間差距範圍為3 至19 個月。審計署特別留意到在2 宗個案中,相關認可經濟營運商在回應海關年度更新時,未有在回覆中匯報所有變動。

審計署又指,在2022 至2023 年期間,海關沒有就上述全部10 宗個案進行抽查,以確保認可經濟營運商的日常作業和保安監控情況持續符合認可經濟營運商的準則。

海關:因疫情影響 疫後有其他較優先事務

報告又提到,7 宗向海關匯報了營運情況有變的個案而言,認可經濟營運商提供的最新名稱和地址與電子平台的數據庫,截至2023 年12 月備存的不一致,有1 宗個案,新公司名稱未有在數據庫中更新;及在4 宗個案,數據庫備存的地址不完整或不準確。

海關回應指出,在認可經濟營運商獲認證的3 年有效期內,會向營運商發出最少4 次書面提醒。就有指在2022 年後未有進行抽查,海關稱主要是因為受到2019 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而在疫情後亦有其他較優先的事務須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