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未付7.2萬訟費被申請破產 梅極力反對指好無理 1.27再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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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藝人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聲稱他2023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突然失重心倒地,入稟要求餐廳支付其工傷及拖欠他的工資,梅被裁定敗訴兼上訴失敗,須向餐廳付7.2萬元訟費。涉事餐廳其後入稟高院,要求頒令梅啟明破產。今(21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破產呈請聆訊,梅表示極力反對頒布破產令,認為強迫他破產「好無理」。聆案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一(27日)再訊。
破產呈請人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請破產者為梅啟明。
呈請人要求即時頒破產令
呈請人代表律師指,已向法庭呈交梅的債權證明表,申請即時頒布梅破產。梅表示極力反對頒布破產令,因他沒有欠債,公司亦沒就工傷賠償他。
梅反對案押後至下周再訊
聆案官林澤銘指,相關訟費命令由區院頒布,質疑梅應向區院上訴,梅稱他上訴失敗,但認為強迫他破產「好無理」,梅另表示其工傷案將於下月14日再訊。因梅反對破產呈請,聆案官遂押後案件至1月27日,由專責破產法官處理。
案件編號:HCB 75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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