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辣招整頓的士業 業界轟政府無諮詢:收多5毫係咪濫收車資?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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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昨日(1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若司機干犯11項擬議的罪行將被扣分,當中濫收車資、拒載、兜路,以及毀壞的士咪錶等六項罪行,當局建議一律扣10分;當的士司機在兩年內被扣滿15分,有機會被「釘牌」。
有的士業界人士今日(19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對政府的建議感到突然,批評政府在未有諮詢業界的情況下,便已將建議提交立法會,他反問:「收多5毫子係咪濫收車資呢?條路改咗、行近啲係咪叫兜路呢?」

對於政府引入扣分制,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反問:「收多5毫係咪濫收車資?」(資料圖片)

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今早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政府在5月24日曾向業界簡介制度,但並不是諮詢業界,及後已交上立法會,他形容:「好突然,第二次諮詢都未有,入面啲嘢都未傾過,就咁掟份嘢畀你叫你睇。」

當局未有釐清目前法例灰色地帶

陳偉明認為,記分制度存在灰色地帶,當局需要釐清目前法例,並且反問:「收多5毫子係咪濫收車資呢?條路改咗、行近啲係咪叫兜路呢?」他透露,業界曾提出要在車內加裝閉路電視,惟政府不接受,批評如果司機與乘客有紛爭,最終只會影響司機。

至於會否有抗議行動,陳偉明只表示,政府需要再與業界開會討論,講解清楚相關扣分制度,令的士司機能更放心地接納。

運房局建議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扣分制,當的士司機在兩年時間內被扣滿15分,法庭可取消他持有或領取的士駕駛執照的資格。(資料圖片)

根據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當局建議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扣分制,當的士司機在兩年時間內被扣滿15分,法庭可取消他持有或領取的士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3個月;以後如再被扣滿15分或以上,則會被取消資格6個月。

納入記分制的11項罪行中,有6項會被扣10分,包括濫收車資、拒載等,其餘5項包括拒發收據、未有迅即開始記錄或按停的士咪錶等,則會被扣5分。

同時,政府建議建對濫收車資、拒載、兜路、兜客、以及毀壞、損壞及更改的士咪錶等6項性質較嚴重違規,實施兩級制罰則。在的士司機首次觸犯這些罪行而被定罪時,罰則應維持在現行水平,即最高第 3 級罰款($10,000)及監禁最多 6 個月。若司機再犯,最重可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