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平台風險】視為食物供應者 大律師:或與餐廳同負法律責任

撰文:李家偉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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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食物中毒風波的韓式連鎖食店炑八韓烤銅鑼灣黃金廣場分店,自爆原來七名進食後出現上吐下瀉情況的食客,並非直接從店舖外賣所吃的鰻魚蛋包飯,而是經由外賣訂購平台Plum購買。有法律人士指出,如當局調查顯示是食物不潔所致,食肆及外賣訂購平台由於都屬於食物提供者,因而或均要負上法律責任。
家庭醫生鄭志文指,食物本來都可能有引起疾病的細菌或病毒,在剛烹煮好的情況下並不多,但會隨時間繁殖,可達到致病水平。

七名不適的食客都是吃了鰻魚蛋包飯(左三)。(炑八韓烤FB專頁圖片)

是否有合作 炑八韓烤與Plum羅生門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上周五(27日)公布,七名上班族在20日進食炑八韓烤的鰻魚奄列(鰻魚蛋包飯)外賣後,出現發燒、腹痛、腹瀉和嘔吐等病徵,當中五人曾求醫,毋須入院。

炑八韓烤回覆指,20日有穿着外賣訂購平台Plum 制服的客人,訂購了逾百份蛋包飯,並在約早上11時半取餐。炑八韓烤稱集團跟Plum沒有任何合作關係,亦不知悉客人運送外賣的方法及時間。

惟Plum表示,在知悉有顧客進食後不適,已經即時與「炑八韓烤」聯絡,派員到供應食物的分店了解情況,在事發後已停止合作,與炑八韓烤回應有出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食肆及外賣訂購平台都可視作食物提供者而需負上法律責任。(資料圖片)

若證實七人不適與食物有關 食肆及訂購平台均要負法責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傳統上如食肆供應不潔食物,會受到檢控,但這宗食物中毒事件則有拗撬之處,食肆可辯解只是提供食物,不知外賣訂購平台是否適當保存食物。他指食物提供者需確保食物淨潔安全,食肆及外賣訂購平台都可視作食物提供者,如調查證實七人不適與食物不潔有關,雙方都可能需負上法律責任。

科技日新月異,改變了不少傳統運作模式,陸偉雄認同一些法例或會滯後,需與時並進修改,將規管範圍擴大。

據炑八韓烤回覆,Plum工作人員是在早上約早上11時半,取走百份訂購食物。參考Plum的應用程式,顧客最遲可以在下午1時10分取餐,即食物可能由上午11時半放置到下午1時10分,合共最長可相距100分鐘,這未包括存放在餐廳時間。

鄭志文指外賣食物因多出一個運送過程,風險相對較高。(資料圖片)

外賣食物風險高 雞蛋應全熟才吃

家庭醫生鄭志文指出,外賣食物因為多出一個運送的過程,加上顧客未必是即時進食,風險相對較高。他解釋,有時候可能因為環境或廚師的清潔問題,食物本來都可能有引起疾病的細菌或病毒,但在剛烹煮好的情況下並不多,但隨時間繁殖,會去到致病水平。

鄭志文又提到,蛋類食物本身的確存在風險,因雞蛋或會含有引起腸胃炎的沙門氏菌或禽流感病毒等,而這些細菌及病毒都必須經至少攝氏70度高溫烹調才能消滅,提醒顧客蛋類食物應要煮全熟才進食。

一個細菌4小時會增至4,000個

根據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的《處理食物衞生守則》資料,在適合溫度,通常指攝氏4度至60度間,可導致食物中毒的細菌會以幾何級數劇增;而在適當條件下,細菌會迅速繁殖,一個細菌在四小時後會增至4,000個,七小時後增至200萬個之多。因此如非即時食用的熟食,須存放於攝氏4度或以下或60度以上, 以免細菌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