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街市攤檔租金低於市價 販商聯盟:配套差 應收70年代租金
申訴專員公署昨天發表兩項主動調查報告,發現食環署對街市攤檔的租務管理及規管存在不足,調查指,有76%的攤檔租金低於市場租金水平,另由於不同的「承租機制」和「凍租措施」,令攤檔租金差異可逾70至90倍,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全港公共街市販商大聯盟主席黃齊偉指,前流動小販戶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歷史背景,現不應取消恩恤安排,不過,他相信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經營環境,販商不介意加租,形容現時街市的硬件配套如同70、80年代的質素,「其實應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應收市值﹗」
食環署轄下街市的攤檔現時有3種途徑可供租用,分別是公開競投、圍內競投、交回流動小販牌照。其中,以「交回流動小販牌照」而租用的攤檔,其底價一般定於市場租金50%,小型攤檔的月租約120元,稱為「特惠租金」。相關攤檔出租予向政府交回牌照的前流動小販戶。
全港公共街市販商大聯盟主席黃齊偉指,前流動小販戶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歷史背景,若租金非特惠,當年小販不會交回小販牌。被問到會否擔心報告影響特惠租金日後被取消,甚至加租,黃齊偉認為恩恤安排不應取消,「是販商的尊嚴,以及合約精神的問題。」他又表示,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經營環境,販商不介意加租,「現在租金與市值差距大,是因硬件配套都做不好,又無冷氣,好多街市是70、80年代的配套,其實應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應收市值﹗」
食環署管工職系工會秘書劉偉德就表示,現時部分檔主以公開競投形式租用攤檔,或有人認為該攤檔價值高而不介意以貴租租用,署方難以控制其叫價,「差估署先釐定市場租金,再公開叫價,所以有機會最高與最低租金差距大,控制不到。」
而身兼立法會研究公眾街市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柯創盛稱,食環署應全面檢討租金釐定機制,諮詢不同持分者意見。被問到食環署曾提出調整租金方案,但在立法會遇阻力,如柯創盛所屬的民建聯都未有支持方案,柯創盛稱當時不同黨派均有不同聲音,他認為署方必須先進行廣泛的溝通及諮詢,「若欠缺諮詢,加租對販商是否頂得順,接受到﹖」
柯創盛指出,現時約有4成攤檔屬於以「交回流動小販牌照」而租用,他覺得攤檔租金差距大,會令市民覺得有違公共競爭原則,「歷史原因需考慮,當時鼓勵小販交回牌照,上街市經營,幫到政府解決市容問題,但已過多年,政府需小心處理。」他並批評不少街市攤檔空置問題嚴重,「市民指彩虹道街市、同益街市十室九空,街市是用納稅人錢,署方管理層是佛系﹖一直無實際回應,對於怎樣改善,或是重建街市等問題,均是支吾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