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騙局 配音公司女東先騙財再「借戶」洗黑錢 認罪加監4月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配音公司女東主設下兼職配音員求職騙局,要求對方先繳付訓練費用乘騙財。警方調查期間,發現該女東主亦有利用其戶口洗黑錢,並於6年內處理逾683萬元的存款,而女東主亦未有向稅局申報這些款項。早前已就求職騙案被判入獄2年半的被告,今(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被判入獄4個月。

被告嚴慧蘭在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被判入獄4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嚴慧蘭,49歲,承認於2006年7月至2012年11月期間利用其名下戶口洗黑錢。

戶口曾處理683萬黑錢

案情指,控罪期內在被告戶口共有441筆存提記錄,其中292次為現金存款,總額超過683萬;大部分款項以現金存款機存入戶口,部分則經銀行櫃枱存入。資金流量分析顯示,現金存款均於短時間內被提取,涉案帳戶只剩低額結餘。被告除於2006至07年度向稅局聲明沒收入外,並未申報任何應課稅收入。

好友指被告曾做義工

辯方呈上被告、其母親及好友的求情信,指其母每周均有探望被告,見她已就所犯過錯深感後悔;被告的友人則表示曾與被告一起做義工,認為被告並非只顧私利的人。辯方續求情謂,本案𧗠生自求職騙案,望法庭考量同期執行刑期。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手法並不繁複,但案發時間長、次數多。他考慮被告已就相關案件被判刑,今額外再判監4個月。

設求職騙局騙171萬

被告早前在其開設的配音公司,向30名應徵者收取履行合約保證金及訓練費,訛稱工作後會發還相關款項,騙取共171萬元。她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前年被裁定罪成,入獄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791A/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