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貨車司機視親妹為戀人非禮 官指出於偏離的感情 囚16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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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家庭長大,從沒創傷經歷的青年,三度非禮年僅15歲親妹,包括摸胸及以下體磨擦對方私處。事主終忍受不住告知男友及報警,青年早前認罪,法官今(28日)於區域法院聽取求情。心理報告指兩人關係親近,被告將之混淆為戀人的關係。法官認為被告雖已成年,但心智不成熟,出於偏離的感情而犯案,判被告囚16個月。

任輕型貨車司機的23歲被告,承認三項非禮親妹罪。(資料圖片)

任輕型貨車司機的被告,現年23歲,承認三項非禮罪,指他於2016至2017年間,在家中三度非禮年僅15歲的胞妹。

犯案濫用兄長角色

‪案件被揭發後,被告搬往親戚家居住,沒再與事主聯絡。心理報告指,被告未有被診斷出性異常,犯案原因包括情緒不穩、將兩人親密的關係混為男女之情、濫用其兄長角色。被告明白案情嚴重,深感悔意。

事主害怕見到被告

‪至於事主,報告指她沒對被告生氣,但害怕見到被告,未準備好與他接觸,不知何時才可重建關係。案件影響事主對他人的信任,她知道家人愛護自己,但事發後對家人心生疏離,並對於家庭關係遭破壞感到傷心。

對事主有遠超兄妹之情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自2017年年尾每月接受心理治療,未有再現自殺念頭。比起刑責,被告更害怕與家人分開。官續說,報告反映被告自事主出生後對她的感情遠超兄妹之情,被告數年沒有拍拖,出於偏離的情感而犯案。他認為案件嚴重,被告違反誠信,但考慮到被告心智不成熟,評估顯示重犯機會低,心理治療有助他更生,最終判以16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DCCC101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