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網民劉馬車涉被嘲笑舞姿打人 同案被告准簽保守行為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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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行出位而一度廣為人知的著名網民劉馬車(原名劉駿軒)涉嫌與另一名男子於本年一月五日天水圍銀座廣場附近打鬥,被警方控告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中男子(第二被告)獲撤銷控罪,但須簽保2000元並守行為12個月,並繳付500元堂費;劉馬車(第一被告)則押後至5月3日再處理,期間劉馬車可保釋外出。

被告劉駿軒(劉馬車)疑被嘲笑舞姿而涉入打架事件。(劉駿軒facebook圖片)

首被告劉駿軒,22歲,次被告陳耀東,24歲,原本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控罪指案中兩人在天水圍銀座廣場近燈柱P46參與非法打鬥。

次被告曾出言嘲笑

案情指,次被告在今年1月5日晚上約11時,看見劉在案發地點跳舞。次被告出言嘲笑,引起劉不滿。兩人出言爭執,繼而打鬥,有途人見狀報案,警員到場拘捕二人。

警戒下,劉聲稱當時被次被告推撞才出言自衛;次被告則稱劉先動手拳擊他。兩人到天水圍醫院驗傷,其中劉左邊心口及後肩泛紅,次被告的面部則有擦傷。

劉在庭上自稱無辜

次被告今日獲控方撤控,准以簽保2000元守行為12個月;劉則押後至5月3日再提訊,期間准許以現金400元保釋外出。

庭上劉馬車曾數次要求與徐綺薇裁判官對話,稱自己無辜,又說:「係佢郁手打先,㩒住我。」但遭徐官阻止,指他可以先與律師溝通。

案件編號: TMCC 5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