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網上職安健投訴平台 僱員可手機傳片舉報不安全工作環境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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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建議提高職安健條例罰則,與此同時,勞工處今(19日)宣布,推出網上職安健投訴平台,僱員及公眾可透過手機、電腦等電子裝置,舉報工作地點的職安健不當作業或環境狀況。根據平台顯示,投訴非實名制,市民可按個人意願選擇是否披露個人資料,亦可要求勞工處作出回覆跟進;官方則表明,所有投訴絕對保密,但假若資料不足,投訴或無法受理。

勞工處網頁右上方設「網上職安健投訴平台」連結,市民可透過手機或電腦填寫電子表格作舉報。(勞工處官網截圖)

市民過往倘需投訴,一般有3個途徑,包括發電郵、致電勞工處職安健投訴熱線2542 2172或1823,作出舉報。勞工處今公布,推出全新的網上平台,便利市民。

勞工處發言人指,網上平台可讓僱員及市民更快捷及方便地出投訴,令勞工處能夠盡快跟進,以防止意外發生。投訴人可透過智能電話、平板電腦等流動電子裝置,到勞工處網頁填寫電子表格作出舉報,並可上傳相片、影片或錄音檔案。收到投訴後,勞工處會因應投訴性質及內容,盡快派員巡視相關的工作地點,作出針對性的調查及跟進,所有舉報均會保密處理。發言人強調,除在法例特定情況下,勞工處不會披露投訴人資料,亦不會披露因收到投訴而到訪某工作地點。

勞工處提醒,工人必須配合及遵守僱主制訂的安全規定,亦同時呼籲僱員平日工作時要多加留意周遭情況,如發現不安全的作業模式或環境狀況,應立刻向勞工處作出舉報。勞工處解釋,僱員最清楚每天工作地點的潛在危險,所提供的資料對改善工作安全環境至為重要,除了可以保障自己和其他工友的工作安全外,亦可使家人更安心。

職安健法例自生效以來,被批評檢控力度不足,僅得3宗個案獲法庭判處監禁緩刑,罪成者被判即時入獄更是「零紀錄」,政府近日提出修例,加強罰則。(資料圖片)

本港職安意外頻生,但量刑標準偏低,職安健法例自生效以來,僅得3宗個案獲法庭判處監禁緩刑,罪成者被判即時入獄更是「零紀錄」,違例個案主要被判罰款,以建造業為例,即使涉及致命的工業意外,去年每張傳票平均罰款亦僅達 27,000 元。港府近日提出修例,加強罰則,嚴重違規個案方面,亦擬將罰款金額與被定罪公司的營業額掛鈎,水平訂於其10%或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