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學會發聲明指醫委會法律顧問誤解方案 指控不成立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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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今日(8日)再開會討論豁免海外醫生實習方案。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在開會前表示,或會把4月3日被否決的四大方案,加上新動議的三個方案,合共商議七大方案,包括被醫委會法律顧問批評的醫學會方案五。醫學會趁醫委會在一時半開會一刻發聲明,稱已就醫委會法律意見向孖士打尋求法律意見,引述孖士打意見認為醫委會的法律顧問誤解方案五,且沒有解釋背後的理據,認為指控不成立;醫學會接納意見,該會的委員代表將把意見提交醫委會及政府參考。

醫學會副主席林哲玄(圖中)代表醫學會接過社區組織協會的請願信。(歐嘉樂攝)

聲明引述孖士打指,醫委會的法律顧問誤解方案,綜觀全份醫委會法律意見,法律顧問只批評方案內容,卻沒有解釋理據。對於醫委會法律意見指方案「非理性、不合理及加入了無關的考慮因素」,孖士打認為指控並不成立。

醫學會在聲明中重申,方案五有助紓緩公營醫療系統人手短缺問題,同時能維持醫療水平及保障病人安全,做法兩全其美,卻在沒有任何理由和解釋下,被評為「隨意及/或具歧視」,「加入了無關的考慮因素」及「無理」。醫學會表示,方案五與2017年發表的香港醫療人力規劃和專業發展策略檢討報告中第五章內的建議一致,而且方案要求所有海外專科醫生試後需有18個月全職工作,能有效地為醫療水平及病人安全把關。

「醫學會版本」方案五重點:以有限度註冊受聘於醫管局、衞生署及兩間大學醫學院的海外專科醫生,整體工作至少3年,當中18個月需由通過執業資格試後起計、做滿相當於公立醫院臨床經驗的服務,才可獲豁免實習,取得正式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