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打護士】新移民婦認罪 稱見子辛苦著急 官斥撒賴考慮判監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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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母親因10歲兒耳痛,帶他到廣華醫院看急症,惟等約半小時後不耐煩,催促護士時認為對方態度不佳而出手襲擊。中年母今(22)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求情稱愛子深切及一時衝動,求不要判監,即遭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責說:「去到救人嘅地方添煩添亂、撒賴。」又強調對醫護施襲不能姑息,要將此訊息傳達予其他人,明言考慮判監,仍先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把案押後至6月11日判刑。

女被告辜建芬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資料圖片)

一到醫院已要求先看其子

案情指,被告辜建芬(41歲)於2019年1月29日凌晨2時35分,帶10歲兒子到廣華醫院求診,並催促護士讓兒子先接受治療,被告於同日凌晨3時10分再次催促護士,當時她情緒激動,不滿護士的態度,終是出手襲擊護士的頭部及頸部3至4下,有人報警,被告同日凌晨4時被捕,在警誡下說:「我無打人。」護士事後被發現左上肢發紅,被告兒子則被診斷為耳膜破孔。

求情稱見兒子辛苦而焦急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丈夫及一對子女同住旺角劏房,事發當晚兒子不斷表示耳痛,故帶他到廣華醫院求診,被告作為母親,因兒子以往沒大病或出現耳痛,見兒子十分辛苦,故心裡十分著急,進入急症室與職員發生爭執。

事後受公眾責罵情緒低落

辯方續指,被告已知事件嚴重,對當時的醫護人員表示歉意,又知自己成了子女的壞榜樣,亦視事件為人生污點,被告經過在法庭應訊、傳媒報道、公眾責罵,已受到很大教訓,事發時只是因愛子深切,一時衝動,愚蠢地犯下本案。被告亦親撰的求情信指,已感到後悔,事後難以入睡、情緒低落,望法庭給予機會,日後會多服務社會,不會再干預公職員工作。

官:向醫護施襲不能辜息

辯方亦要求法庭考慮非監禁或刑罰,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即反駁說:「去到救人嘅地方添煩添亂、撒賴。」又表示「我一定唔會放過」,又稱要將此訊息傳達予其他人。吳官終決定先為被告索社會服務令報告,強調報告結果好不一定接納,會考慮判被告坐監。

吳官又一再強調「醫院喺救人嘅地方」,對在醫院撒賴、添煩添亂、以暴力襲醫護人員不辜息、不放過,吳官向被告稱「未決定點罰你」,勸被告與感化官合作。

案件編號:KCCC8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