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獸鬥」壓力爆煲 斬自閉長子再自刎 獲救抑鬱父認誤殺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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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善鴻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兒子蔡安裕。(資料圖片)

中年父親為照顧有自閉症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兒子,壓力爆煲至患上嚴重抑鬱而不自知,並在兒子睡着後以兩把利刀狂斬兒子逾百刀令兒子死亡,之後寫下遺書給妻子說:「我累了。」並準備自殺,惟最後自殺不遂,報警自首。父親今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名,並呈上逾700封求情信,法官潘敏琦卻回應說:「不代表你有權殺人。」並將案押後至8月11日以取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

現年61歲的被告蔡善鴻,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4年6月27日在元朗謀殺兒子蔡安裕,他否認控罪,控方准他承認誤殺,獲法官接納。被告在認罪後一邊聽着控方讀案情時一邊拭淚。

被告案發時無業 全職照顧兒子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45歲妻子、15歲死者蔡安裕和12歲幼子居於元朗,被告妻子為一名保險經紀,月入5萬元。被告曾任鏟車工人,但案發時兩個月因合約完結,被告全職照顧有病的長子蔡安裕。長子在三歲時被診斷患有自閉症、過度活躍症和嚴重言語障礙,在特殊學校就讀。

前年6月26日被告妻子因工事返回深圳,案發當天下午1時55分,長子在學校因圖書被損毀與同學打鬥,老師上前阻止,長子失控襲擊老師胸口和手。下午3時55分被告到校接回長子返家。

被告:是我殺死,我的兒子!

同日晚上10時40分警方接獲被告致電報警指自己殺了兒子,警方8分鐘後到達現場,被告帶警員到睡房,當時長子躺在床上沒有反應,被告向警員說:「阿SIR,我殺了人,我用兩把刀插死我的兒子,我寫了遺囑。」又說:「是我殺死我的兒子!」

被告又透露用大刀殺死長子後,自己用細刀自殺,卻沒有成功,最後致電報警。被告和長子同送院,長子亦在送院後證實死亡,驗屍官發現長子身上有超過100個傷痕,大部份是割傷,包括頸、左前胸口,致命原因是頸和胸口的刀傷。

警員亦找到被告寫給妻子及幼子的求情信。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死者睡覺時,在廚房取刀插入死者的頸部,但死者反抗,他再用第二把刀插向死者身體4至5次,並承認在事發前4、5日,已開始想要殺死長子。

老婆: 我帶安裕走啦,你放心,我會帶着他。 詳細分析: 安裕在生多方面全是負面的,全家都很辛苦。他不在的話,全家都安寧,本來想拖多兩年的,但我很怕,有甚麼閃失就後悔莫及。 安裕對哥哥我不敢想像,我行將60歲,身體日差,很累了,有用的東西給有需要的人。如果火化後,把骨灰撤下大海,以後也不用拜。
被告蔡善鴻寫給妻子的遺書
爸爸真的捨不得你,但是我更不想你在這種情況下成長。爸爸和哥哥去移民寄宿啦,你可以過正常的生活,不用寄(記)掛我,聽媽媽和干(乾)媽媽的話,就是啦。
被告蔡善鴻寫給幼子的遺書

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有嚴重抑鬱

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因照顧兒子的壓力而患上嚴重抑鬱症,引致他情緒低落,常有負面想法和重覆自殺的念頭,還柙期間情況已得到改善。

辯方求情時呈上720封求情信,包括1封來自立法會議員張超雄、715封來自患有精神病兒童的父母、21封來自死者學校的老師等。

案件編號:HCCC 24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