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下台問責?撤6.12「暴動」定性?李家超回應傳媒全文

撰文:溫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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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9日)舉‍行大會‍,議員區諾軒和林卓廷就警方於6月12日處理大型示威集會的手法,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兩項急切口頭質詢。多名議員質問李家超會否就事件道歉、下台,惟李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已就政府的不足而引起的矛盾道歉:「我亦係團隊之一,我亦對所引起的社會矛盾及紛爭道歉。」
而在會後,李家超再被傳媒問到會否為事件下台問責,以至政府會否收回6.12的「暴動」定性等,以下為李家超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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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局長,想問涉及暴動被捕的五個人會否從寬處理?警方說有八名人士已經被釋放了。另外關於速龍小隊,你在會上說制服無空間show(展示)不到警員編號,讓人怎樣投訴?

李家超:涉及暴力行為,警方當然會按程序去蒐集證據,將整個調查最終的結果交給律政司,最終的決定是怎樣,當然由律政司決定。但是香港是一個依法辦事的地方,縱然我們明白絕大部分的示威人士都沒有參與暴力,但是在六月十二日大家在電視機都看到,的確有一些刻意去衝擊和襲擊警方(的示威者),特別當警方都退到立法會門前的最後防線,襲擊、擲磚、用鐵枝去攻擊,亦都有些物件擲出來是有火的。我們都要尊重我們的法律制度,所以我們會盡快調查這件案件,蒐集證據之後就向律政司提交報告,由律政司去決定,審視了整個過程、證據及環境事實之後,由律政司去看看需不需要作出檢控。如果需要作出檢控,又以甚麼罪行作出呢?這都會交給警方及律政司按照法律程序去做。當然,我們明白很多集會或者表達言論的人士,都想政府聽到他們的聲音,行政長官昨日見記者時,亦充分表示了今次在修例工作所引起的矛盾、紛爭和焦慮,都是包括我(在內的)整個團隊在工作方面做得不足,行政長官致歉,我亦都致歉。其他的事情,我相信我們要依照法律去處理,但是我亦明白我們會盡量在不影響司法制度之下,盡量體諒今次各位參與表達言論的人士,他們都是希望讓政府知道他們的聲音。這個我們在政府是聽到,也是理解的。另外你第二個問題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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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速龍小隊……

李家超:關於速龍小隊,剛才我亦在立法會大會上說了,我從警方得到的資料是特別戰術小隊的特別工作服是根據行動及戰術上的需要而設計,工作服的設計是沒有位置去展示警員的編號。但是既然大家對這方面有關注,所以警方都會檢視這方面的有關事情,在檢視完之後,會作出一些適當的跟進。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9日)出席立法會有關警方處理大型示威集會方法的急切質詢。(羅君豪攝)
記者:你有否想過就事件下台?如果有人要問責下台的話,那人會否是你?會否有其他官員問責?你有考慮過嗎?

李家超:行政長官在這方面充分表示了她的歉意,我亦表示歉意。我們明白今次工作引起社會的矛盾、紛爭或焦慮,這方面我們承擔責任,但我們同樣希望盡快去撫平社會的一些分裂,務實地、積極地做更多未來三年特區政府希望做的工作。我亦會支持行政長官未來三年在不同領域希望為香港社會所做的工作。保安局亦有一些工作在可見的將來要做。第一,對於窺淫罪的立法,我都希望盡快展開兼作出諮詢;而在今屆政府本來我們都想提交一個草案,涉及處理免遣返聲請者的法律改動建議,我們希望盡快提交予立法會審議。所以在面前我們都有不同的工作,我們希望可在未來三年盡量令政府的整體工作,可於多方面發展,正面推行。

記者:星期五會有個升級的行動,以你所知警方會安排多少警力應付當日的升級行動?你是否不會排除當日再次發催淚彈或開槍?

李家超:無論任何人士要表達他們的言論,我一向呼籲應該以一個和平、理性、有秩序的方法去表達他們的意見,警方當然都會按照他們對事件的評估,而採取適當的行動。但我認為最重要的,香港的核心價值都是和平,都是理性,都是希望大家可以既表達到自己的意見之餘,亦顧及其他人士的權利、利益及人身安全。

▼圖文回顧六月政治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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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被捕人士是以甚麼罪名被捕?當中是否涉及暴動,或者起訴以暴動罪?警方會否再有下一步的拘捕行動?第二個問題,剛才局長其實多番說行政長官和你都已經致歉,如果致歉已經有用,那其實問責制是否已經不存在?

李家超:首先,警方拘捕的數字,剛才我在立法會的時候已經回答了,當然他們的行動是怎樣進行,這一定要問警方。但我想再強調,如果是涉及一些嚴重罪行,用甚麼罪行去起訴,都必須要針對證據。剛才我回答立法會議員的時候,亦解釋過在不同的罪行,它可能涉及的元素都不同,所以我們要尊重我們的法律制度,由警方調查完之後,交給律政司決定用甚麼罪行去起訴。但我可以告訴大家,有很多都是涉及一些例如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或者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當然最終是用甚麼控罪去檢控有關人士,律政司會審視所有證據再決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