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死因】醫生指縱火疑犯患妄想症 曾懷疑政府想害其家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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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前年發生1死18傷的車廂縱火案,死因庭今(16日)續就縱火疑犯的死因展開研訊。精神科醫生透露疑犯2007年被確診患妄想症,認為政府及前同事想加害他和家人;他同年亦涉及暴力事件,但此後沒再發生。另一醫生指疑犯有定期受精神科藥物注射,覆診時合作有禮。

精神科醫生鍾沛然指,死者張錦輝曾懷疑有人想害其兒子。(林樂兒攝)

死者張錦輝(終年61歲,下稱:張)於2017年2月10日在港鐵荃灣線金鐘至尖沙咀站行駛間被燒傷,先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隨後轉至威爾斯親王醫院,留醫至5月14日不治。

張不覺自己有病

事發後,威爾斯親王醫院精神科亦有替他診症。黃文豐醫生透露,張曾於2007年掐兒子頸部,亦於同年被確診有妄想症,認為政府及前同事針對自己和家人。黃醫生又形容其病識感差,即張不覺得自己有病及需要治療。

張曾妄想有人要害其子

精神科醫生鍾沛然則供稱,張曾欠下10萬賭債,他2012年贏錢後花費同時增多,其妻擔心下帶他求診,再次入院。鍾醫生自他出院後成為張的主診醫生,他當時診斷張沒有暴力或自殺徵狀,但為防復發,仍調高藥物劑量。他又謂,張於2007年曾妄想有人要害其兒子,但此後沒再出現幻覺。

女社工黃佩菁指被告曾提及妻子要離婚。(林樂兒攝)

案發當日沒作定期注射

鍾醫生稱,張每隔3至4個月覆診一次,最後一次為2016年11月,當時精神狀況良好。惟案發當日,張沒有如期接受每月一次的精神科藥物注射,診所職員3次致電均不獲回應。他補充,張多年沒再涉及暴力行為等特別狀況,故屬於普通個案,而注射劑的效用超過一個月。

醫院無法律效力要病人治療

鍾醫生表示會與病人商討覆診日期,他並無法律效力叫病人回院接受治療。被問及張的病識感是否較差,鍾醫生指張清楚自己病情,病識感「非常好」,並讚他有禮合作。裁判官續懷疑張會否在醫生面前假裝平靜,鍾回應情況可能調轉,即病人或是被壓力弄垮。

病人受刺激 打針也失控

他同意若知道其家人的說法,會有助了解病情,但同時指社康護士及社工也未見異樣。至於相關人士再撥多點資源會否更好,鍾回應仍需視乎病人意願,因有些人會抗拒社工跟進。他道,如被特別事件刺激,即使定期打針服藥的病人也可能會失控。他稱,張獲兩個機構提供戒賭療程,已算比一般人享有更多資源,且其針劑是新一代的藥物,成效不俗。

社工未覺張精神有太大起伏

於2013接手跟進張的社工黃佩菁指,張欲修補家庭關係,自知嗜賭欠債破壞關係,但改善的動力不太大。他受戒毒療程一度改善,後故態復萌。她形容張4年間精神狀態未有很大起伏,對答正常、思路清晰。兩人於案發前一個月見面,張再次說起妻子提出離婚。被問及會否接受,張稱「我都唔可以唔接受」,又指沒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意圖。

研訊明續。

案件編號:CCDI-9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