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聲稱見少女想摸其胸 拉事主到後樓梯非禮未果 認罪候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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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非禮校服少女被判教導所的年輕廚師,事隔4年後又再犯案,他聲稱兩次不同情況下遇見兩名17歲少女後,都想摸她們胸,故便尾隨她們,並欲拉她們到後樓梯非禮,惟兩次均因事主大叫下成功逃脫。警方追查後於去年10月將廚師緝拿歸案。廚師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企圖非禮罪,法官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下月14日判刑。

被告阮仲軒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企圖非禮罪。(資料圖片)

被告阮仲軒(22歲)承認於2017年3月6日及2018年10月12日在藍田企圖非禮女子X及Y。

事主X遭笠頭掩口險被拖走

案情指,17歲女事主X於2017年3月6日凌晨從觀塘獨自乘小巴回家,到藍田時已發現被告一直尾隨到其所住大廈,並與她共乘同一升降機,X步出升降機後,便即遭被告用衣服笠頭,又掩著其口,意圖拖走她,X掙扎大叫始能逃脫,X事後向社工透露事件,並於2017年3月8日報警。

事主Y大叫驚動鄰居逃脫

而另一女事主Y事發時也是17歲,被告當晚在工作地點外撞到Y,當時Y穿著校服,被告又重施故技,一直尾隨她至所住大廈,Y步出升降機,走到家門正準備開門時,被告突然衝向她,並從後掩著她的眼及嘴,欲拖Y到後樓梯,Y大叫求救驚動鄰居,才得以脫身,事後Y亦報警求助。

被捕後稱想摸事主胸

警方經調查後,終於在2018年10月19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指看到兩名女事主後,因想摸她們的胸部,所以一直尾隨二人打算下手。

控方透露被告有與本案相類似的案底,翻查資料,被告於16歲時已曾尾隨身穿校服的14歲少女歸家,並將她推到大廈防煙門外,非禮她的下體約10秒,最終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1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