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遊行】4青年涉藏攻擊性武器案 高院准以2萬至10萬元保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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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727元朗的警民衝突中,拘捕多人。其中4名被捕青年涉藏有氣槍、伸縮警棍等,各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早前在粉嶺法院提堂時,不獲保釋。而4人今(6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批准。除涉管有氣槍的1名被告准以10萬元保釋外,另外3名被告均准以2萬元保釋。

四名被告(由左至右) :翁偉成、朱梓雲、朱俊愷及廖栩鋒。(朱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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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依次為翁偉成(25歲)、朱梓雲(23歲)、朱俊愷(18歲)和廖栩鋒(19歲)。他們分別任職汽車公司的市場銷售員、文員、廚師,而第4被告為剛考完公開試DSE的學生。

涉及武器包括丫叉鐵珠及萬用刀

控罪指他們於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街管有攻擊性武器。首被告涉管有一支伸縮警棍;次被告管有1枝丫叉、1袋鐵珠及1把摺合式萬用刀;第三被告管有1把氣槍連充氣罐、1個已上膛的彈匣、2個未上膛的彈匣和1包BB彈;第4被告管有1把摺合式萬用刀。

法官今准案中第三名被告朱俊愷以10萬元保釋,另外3名被告均以2萬元保釋。此外,4名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亦需遵守宵禁令,每天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7時需留在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HCCP 4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