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經紀涉紀律部隊宿舍外藏刀 另被指撕掉口供紙被控

撰文:朱棨新 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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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有市民於本月5日發動罷工和不合作運動,警方和示威者並在多處爆發衝突。而警員於當天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截查一名地產經紀時,發現他涉藏有兩把刀和一把剪刀。而警員到其住所搜查時,另發現逾50把刀、頭盔、氣槍和磚頭等。經紀又涉在警署內,撕毀會面紀錄。該地產經紀今早(7日)被帶到觀塘法院提堂。他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蘇廣達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罪。(馮家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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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被告蘇廣達,報稱地產經紀,被控兩項罪名,包括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罪。控罪指,被告於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地下外,管有一把黑色卡片刀、一把銀色多用途刀和一把剪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此外,他被控於翌日,在秀茂坪警署1間接見室內,損壞5張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紀錄。

控方指被告家中發現氣槍

控方庭上指,被告在街上被警員截停,發現涉案的兩把刀和一把剪刀。警員之後搜查被告的樂華南邨住所,發現氣槍等。控方指,因案件性質嚴重,反對讓被告保釋。此外,控方在保釋期間亦需檢驗涉案氣槍。

據了解,警員亦在被告的住所發現50把袋口刀、52把剪刀、3個頭盔和1個磚頭等。

不可踏足秀茂坪宿舍100米範圍

辯方律師庭上投訴被告今晨4時半被起訴,但警員未有提供控罪書。而被告於今早8時始得知要被帶上法庭,其律師於9時左右才接獲通知,之後才收到控罪書。

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2千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和不可踏足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的100米範圍內。此外,被告亦需遵守宵禁令,每晚12時至翌日7時半需留在報稱住所。

被告蘇廣達稱被捕時擦傷手踭。(馮家淇攝)

被告稱回家途中被便衣警攔截

被告蘇廣達在庭外表示,當日他正步行回家,途中未見有示威者,突遭「便衣警察」截停。他表示物品放於背囊,只是日常用品,用作開信、切紙之用途,而他本身考獲急救牌,剪刀是急救用的。

蘇又稱,扣留期間未有受到不友善對待,但被制服時手踭撞到仍留有傷口。蘇稱擔心地產代理工作,因他已約了客人看樓,現可能要其他同事接手。

案件編號:KTCC15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