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網民發起周六黃大仙遊行 警方發反對通知書禁止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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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平,每個周末均有大型示威活動,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本周六(10日)大埔及黃大仙將舉行反修例遊行,繼大埔區遊行不獲警方批准後,黃大仙遊行籌委會周四(8日)深夜亦公布,警方同樣發出反對通知書,對此表示強烈憤怒。黃大仙遊行籌委會稱對上訴機制極不信任,故將不就遊行及集會申請作出上訴。

8月4日凌晨,防暴警在黃大仙發射催淚彈。(余俊亮攝)

反修例的示威活動持續,黃大仙區遊行原定於周六下午3時在摩士公園集合,再遊行至黃大仙廣場;遊行目的為向警方於過去兩周屢次於該區施放催淚彈表達不滿,聲討警權過大及濫捕情況。

籌委會:警反對理由有因果謬誤

「810光復黃大仙遊行」籌委會周四晩表示,收到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近日多次無理阻撓各區市民的集會或遊行申請,實在令人咋舌」。該會引述警方指出,自6月起香港各區曾有不同公眾集會或遊行,事後皆發生「嚴重衝突」,故以反對是次集會及遊行,但該會反駁說,此乃因果謬誤,「過往遊行集會發生衝突,並不代表是次光復黃大仙遊行亦同樣會發生類似情況」。

該會又指,並無證據顯示過去遊行集會期間或之後爆發嚴重衝突是由主辦方導致,批評警方未審先判;在會面過程中,警方並未有就遊行路線提出任何實質意見,反而從頭到尾不斷以過去示威出現「嚴重衝突」為由要求籌委會考慮改期,令籌委會覺得警方有前設地處理不反對通知書申請。

有市民發起於本周六在黃大仙遊行。

不會提出上訴:對機制極不信任

籌委會表示,由於籌委會對上訴機制極不信任,故將不就遊行及集會申請作出上訴,而短期內申請人亦不會在黃大仙申請舉行遊行,籌委會呼籲市民支持並參與8月份其他集會或遊行,包括機場「和你飛」的自由活動、就反對通知書上訴中的810大埔遊行、等待不反對通知書的811深水埗遊行及港島東遊行。

該會就警方再次踐踏市民表達意見自由深感悲憤填膺,重申繼續堅守五大訴求,特別是調查警方近日在黃大仙濫用催淚彈,嚴重影響民生、破壞社會安寧之舉動。

大埔區遊行搞手決上訴

同於當日舉行的大埔區遊行,同樣不獲警方批准。發起人「好鄰社北區教會」陳凱興稱,早前曾因應警方要求,就遊行加設100個糾察、調整遊行路線等,惟最後警方以過往兩個月所舉辦的遊行後,均發生嚴重衝突事件為由,拒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陳凱興將就警方決定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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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近期多次遊行均不獲警方批准,包括上月底的元朗遊行;當中部分僅獲警方批准用集會形式舉行,如同於上月底舉行的上環遊行,及周日舉行的港島西遊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