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鐵消防設備成對峙「武器」 消防處:直噴或有危險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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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引發警民衝突戰場蔓延至港鐵站,早前市民發起的元朗遊行及元朗站靜坐活動,示威者與防暴警察在站內對峙,示威者曾用滅火筒射向警員、隔着鐵閘用消防喉射水,拉開雙方距離。
消防處提醒,將消防喉轆的水或滅火筒的二氧化碳,直接射或噴向其他人可能構成危險,呼籲市民如非發生火警,切勿移除或使用消防裝置及設備。

在日前的元朗靜坐集會上,再次觸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曾使用站內消防設備與警方對峙。(資料圖片 / 羅國輝攝)

消防處表示,留意到在近日的聚眾活動中,有人移除及使用樓宇或處所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包括消防喉轆及滅火筒,作非滅火的用途。消防處強調,樓宇或處所配備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用途為防火、滅火或阻止火勢蔓延,一旦被移除、不當使用或甚至破壞,有可能增加有關樓宇或處所內的消防安全風險;而將消防喉轆的水或滅火筒的二氧化碳,直接射或噴向其他人也可能構成危險。

消防處呼籲市民,如非發生火警,切勿移除或使用消防裝置及設備,以確保該等裝置及設備能時刻保持有效操作狀態,保障市民在樓宇或處所內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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