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佔旺畫家」高院求保釋被拒 女旁聽者說:頂住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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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爭議引發連串警民衝突,人稱「佔旺畫家」的潘浩超(前名潘運瑭)涉於6月21日灣仔警署外擲雞蛋、舉中指等,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共9罪。他早前提堂被拒保釋,今(19日)於高等法院再作申請。惟法官稱看過文件後拒絕讓他保釋。公眾席有一名女旁聽者散庭後向潘說:「頂住啊!」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控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1項刑事毀壞罪及7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6月21日在灣仔軍器廠街1號灣仔警署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7A(2a)條。他又被控於同日上址毀壞警署的牆及扶手電梯,並襲擊督察譚柔慧、警長文振寰、偵緝警長方志洋及盧偉東、偵緝警員陳梓軒及盧焯基、警員梁綽熙。

案件編號:HCCP4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