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父摸同床8歲女兒下體 裁非禮罪成 官斥嚴重違反誠信囚9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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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聾啞父前年與兩名女兒同床共眠時,在被子下隔著次女的褲子,撫摸她的私處,次女後來向姑姐投訴事件時,被母親聽到,母親向聾啞人質問期間,聾啞人突然衝去扯次女的頭髮。聾啞父早前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罪罪成,今(30日)被判囚9個月兼罰款3000元。

法官判刑時指,次女在事件中受到相當的打擊,至今仍未能撫平傷害,要接受心理輔導及協助,被告作為事主的父親,嚴重違反誠信,且事主年紀十分輕,需要加刑4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初犯,且為聾啞人士,服刑所面對的困難較常人為甚,減刑4個月,但除此以外沒其他減刑因素。

案情指,2017年6月25日,11歲大女X及8歲次女Y因房間冷氣不夠涼,而到被告房與他共眠,但被告卻在被下隔著Y的內褲摸她私處。後來,母親聽到次女用其電話向二姑姐發送2個訊息,包括「爸爸琴晚非禮我同大家姐呀」、「爸爸非禮我屙尿嗰度同埋非禮大家姐個胸部同臀部」。

母親繼而立刻用手語指責被告,被告用手語回應只是跟女兒玩,爭吵期間,被告衝入房間捉著次女及扯其頭髮,並作左右搖擺,母親上前保護次女又遭被告箍頸,她咬被告的左臂才得以擺脫,母親同日報警。

案件編號:DCCC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