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技術員涉6.12拳擊督察提堂 准保釋押後提訊

撰文:呂樂謙
出版:更新:

6.12反送中衝突中再有示威者被控,一名25歲示威者涉嫌在軍器廠街被截查時拳擊一名便衣高級督察,事後被制服帶署調查,並被控一項襲警罪,案件今(11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再訊,以便辯方取得法律文件;期間被告可以保釋外出。

被告莊浩峰被控一項襲警罪。(呂樂謙攝)

被告莊浩峰,25歲,閉路電視技術員,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在6月12日在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余天生。

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6星期至11月22日,待取得法律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獲法庭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繼續擔保外出。

據了解,案發當天約下午五時半,穿黑衣戴面巾,手持眼罩和口罩的被告在軍器廠街,被一名便衣警員從後搭肩膀要求截查。該名警員當時有表明身份,被告卻突然轉身以右手拳擊警員左頸一下;被告當場被另一名警員制服。消息指,當時被告曾向警員說:「唔好意思,個下係自然反應黎。」

案件編號:ESCC 23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