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假紙遭上司傳閱 私隱署裁違例惟投訴醫局不成立 工會斥縱容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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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今日(20日)在記者會上披露部份公立醫院醫護的投訴個案,其中有護士的假紙被上司傳閱予其他人,更違例影印並保存副本,工會指個案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介定為違例,惟醫管局內部調查小組,及涉事醫院行政總裁僅稱投訴不成立。
工會斥醫管局包庇、縱容管理層的行為,未有保障員工私隱,而調查委員會則由醫院行政總監,屬「官官相衛」,促改革員工投訴機制。

曾於新界東聯網一間復康醫院工作的職工總會代表、註冊護士文雪瑩透露,曾有上司違例複製自己的病假證明書,該涉事資深護師更將病假紙傳閱予其他同事,未有遮蓋假紙上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醫療資料。

私隱署曾去信醫管局提醒 須確保處理病假申請要審慎

個案交由私隱專員公署跟進後,公署介定為違例個案,並去信醫管局提醒局方必須確保處理病假申請的職員保持良好操守及審慎態度,令員工個人資料得以妥善保障。惟在醫管局內部的投訴,則獲涉事醫院的行政總監回覆稱投訴不成立,調查委員會其後的報告亦全無提及私隱公署的建議。

有高層要求全院護士秘密紀錄個別醫生工作日程

另一宗投訴個案同樣涉及新界東聯網,一間護養醫院的管理層要求全院護士紀錄兩舍前線醫生進出病房的時間及每次在病房診治病人的數目,涉事醫生得悉後向聯網總監投訴,獲回覆表明院方此擧是要做人力統計;醫生今年初再向職員上訴委員會投訴,委員會指「為確保所收集資料能準確地反映實際情況,本委員會亦同意管理人無需事先知會相關同事」。

工會建議:增加上訴委員會代表性

工會認為投訴個案反映醫院行政總監往往會包庇管理層,而秘密監察員工的做法亦屬白色恐怖,有個案即使違反個人私隱條例,在醫管局內部的投訴亦不成立。

醫管局職工總會總幹事吳冠君認為,現行職員投訴制度有需要改革,建議增加職員上訴委員會的人數及代表性,包括來自病人組織、相關専業、工會組織、管理學會等等;委員會進行調查,應設有三方對質,交換及有充份機會回應對方口供的機制;引入調解方式予申訴方選擇。吳冠君亦建議醫管局應明確定義職場欺凌,並允許工會代表出席所有申訴會議及聆訊。

醫管局發言人指,不宜就個別員工的投訴個案作出公開討論和回應,強調醫管局有既定的員工投訴機制,職員就其他職員或管方對他的待遇感到不滿或不公可以按程序作出申訴。如職員經投訴程序處理後仍感不滿,現行及行之有效的三級投訴及上訴機制下,可提出上訴,上訴渠道包括醫院、聯網管理層及醫院管治委員會,以及醫管局大會轄下的職員上訴委員會。根據醫管局現行程序,職員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即為醫管局的最終決定。

發言人指,員工除透過醫管局員工投訴機制提出投訴外,亦可就投訴內容的類別,向相關監管機構提出申訴,醫管局亦會作出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