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簽約章商戶午夜開燈照無人舖 環團促立法規管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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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兩岸燈火璀璨,夜景在國際間享負盛名,然而背後帶來的是嚴重光污染問題,甚至令附近居民無法入睡。雖然政府推出《戶外燈光約章》減少光污染,但有環保團體調查發現,旺角有商戶即使簽署約章,在午夜12時後仍燈火通明;而旺角及港島維港沿岸建築物在午夜12時的熄燈率,分別只有74%及78%。
環團認為問題源於約章屬自願性質,加上沒有約束力,變成「無牙老虎」。團體建議政府可考慮將約章立法,並加長規管時間。

家樂坊的「H&M」雖有簽署約章,惟凌晨舖內仍燈火通明。(綠惜地球提供)

旺角及港島沿岸招牌午夜熄燈率不足八成

環境局於2016年4月推出《戶外燈光約章》,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在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起關掉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現時有近5,000個單位參與。當局現時正進行進一步管制光污染的公眾諮詢,並會於本月31日結束。然而環保署數字顯示,去年的光污染投訴數字比2016年反而大幅飆升42%。

綠惜地球本月兩晚赴旺角及尖沙咀,分別觀察旺角區內及港島沿岸的光污染情況,包括店舖外的燈光招牌及燈箱等裝置。調查發現,有開燈招牌午夜12時的熄燈率,旺角及港島沿岸分別只有74%及78%。

該組織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舉例指,旺角登打士街家樂坊的「H&M」有簽署約章,雖然午夜12時後關閉戶外招牌,惟舖內仍燈火通明,反映約章無法約束。朱又指,不少真正光污染戶沒有響應約章,例如港島不少大廈上的招牌。

記者已向H&M查詢,但暫未獲回覆。

光污染投訴情況(綠惜地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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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雲山中心外牆LED廣告 80米外住宅居民仍感刺眼​

近年不少市民轉用LED燈泡,因其慳電耐用。然而朱漢強表示,約章未有規管使用LED燈等近年興起的光污染來源,不少商戶抱持「愈光愈好」的心態,將LED燈的光度及閃動頻率亦調校至最光最快。綠惜地球近日接獲慈雲山居民陳小姐投訴,指領展轄下的慈雲山中心外牆安裝4米乘4米LED廣告牌,即使其住所相距80米仍受光污染波及,光線甚至射入其住所中,令她感刺眼。

朱強調,簽署約章但未有遵守的單位只是零星,而約章成效不大主要因此是自願參與,「規管唔到唔熄燈個班人,只會成為無牙老虎」。他建議政府考慮將約章立法,並提早至11時前就要求商戶關燈。他又指,該會正與學界和環境工程顧問合作,探討可能的LED燈管制措施。

環境局回覆表示,2017年及2018年的實地視察發現,99%以上簽署約章的參加者都有遵守承諾,而戶外燈光工作小組正就管理戶外燈光的措施和未來發展收集公眾意見,至今收到約數十份意見書。

就慈雲山中心廣告牌問題,領展回應指中心於2016年已簽署《戶外燈光約章》成為參與者,並一直遵照約章要求,其戶外燈光裝置於每晚11時至翌日早上7時停止運作。商場辦事處會密切留意有關運作,有需要時會作出調整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