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7泛民議員被控襲擊建制議員 出庭前讉責警方暴力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七名民主派議員涉於今年5月11日,在立法會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中騷擾建制派議員,他們均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案件今(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辯方有指出控罪太空泛,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年1月13日再訊,以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各人准以500元現金保釋。眾被告進庭前有讉責警方今早的暴力行為,包括拔槍及闖入校園等。

多名現任及前立法會議員均有到庭,並齊聲讉責警方的暴力。(馮家淇攝)
+10

呼籲校長家長保護年輕人

今天除了7名被控的立法會議員外,另有多名前任及現任議員到場支持,包括何俊仁、邵家臻、陳淑莊及涂謹申。七名區議員上庭前譴責警方今早的暴力行為,包括在各區拔槍及闖入校園,令多名示威者受傷,呼籲大學校長及家長盡量保護年輕人。朱凱迪亦稱,他們罪行相比前線示威者是微不足道,承諾與港人同行。

范國威被指襲擊陳恒鑌及周浩鼎

7名被告:范國威、朱凱迪、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梁耀忠及陳志全,同被控一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

控罪指,范國威於今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外,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范又與朱凱迪、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在上述日期及地點,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

朱凱迪等被指襲葛珮帆等人

另外,朱凱迪、區諾軒、梁耀忠及陳志全於上述日期及地點,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

上次灣仔單位藏汽油彈案的檢控同意書,控方承認律政人員出錯。今天甫開庭,裁判官錢禮詢問控方:「Is it correct?(是否正確)」庭內即發出笑聲,控方確認內容無誤。

辯方認為控罪空泛無指向性

一眾被告由大律師郭憬憲、吳靄儀、楊岳橋等代表,郭提出控罪包含「襲擊、妨礙、騷擾」三個動作,而案中七名被告又可與控罪組成不同組合,認為指控空泛及沒有指向性。

林卓廷未經拘捕自行到庭

林卓廷昨晚留在立法會,等候警員拘捕,惟警員未有到達立法會,反而致電林,要求他離開立法會大樓作出拘捕,林拒絕並自行到庭應訊。按一般流程,被告須由警方拘捕,再帶上法庭提訊,若無此程序,錢官稱她沒有權力批出保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質疑,警方可在他步出立法會後拘捕,但不反對林保釋。

七名被告毋須答辯,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案件押至下年1月13日再訊,以候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