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2019】候任議員洪駿軒被指抹黑對手 建制參選人申選舉呈請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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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翠屏區候任區議員洪駿軒被指,在競選傳單上指控建制對手鄭強峰假扮無政黨背景的獨立候選人,又誇大自己在區內的貢獻,被鄭指涉違反《選舉條例》。以381票之差落選的鄭強峰昨(10日)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挑戰當區的選舉結果。

呈請人鄭強峰。(網上圖片)

呈請人為鄭強峰,答辯人為洪駿軒及翠屏選舉主任謝淩駿。民主派洪駿軒早前在區議會選舉中,以381票之差擊敗報稱屬公屋聯會的鄭強峰。

呈請人稱從未自稱無政黨背景

入稟狀指出,洪的競選傳單上有呈請人的照片,雖然呈請人的眼睛及名字被刪去,但呈請人辨認出照片是他本年初的地區賀年活動時拍下,該相片亦有在Facebook專頁上發放。呈請人認為傳單上提到:「慎防假獨立,背棄民意保皇黨」、「報稱獨立」、「獨立?但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謝偉俊同屬建制組織創建力量」的字句,指他假扮無政黨背景的獨立候選人。

呈請人直指有關字句不實或存在誤導成份,事實上呈請人從未有自稱為無政黨背景的獨立候選人,亦在其宣傳品上指他與「創建力量」有聯繫,而從公屋聯會的網頁上也可得知其合作成員均有建制背景,包括李慧琼、梁美芬等,聯會明顯與建制派有聯繫。

指洪誇大區內貢獻

呈請人亦指出,洪另外一份競選傳單提到他「成功爭取路政署重鋪翠屏行人路地磚解決路面不平問題」及「成功爭取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加建分段出口」,但呈請人直指洪根本沒有參與,或指其參與程度不大,認為洪誇大他在該區的貢獻。

呈請人稱,洪有關行為涉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冀法庭裁定洪是否恰當地當選。

案件編號:HCAL36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