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緯汶被指非禮多名女童案 共涉7宗罪 平安夜轉區院提訊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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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少數族裔爭取權益見稱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猥褻兒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案件今(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次提堂。除修訂原有5條控罪外,控方另加控被告兩條管有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7項控罪將一併押後至12月24日轉交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龍緯汶,44歲,報稱社工,經今日(12日)修訂和更新後,確認被控7項控罪,包括:2項猥褻侵犯、2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2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和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涉案女童3至7歲

龍被指在2017至2018年間,在長沙灣李鄭屋游泳池更衣室和荃灣象山邨秀山樓一單位內分別向6歲女童X 和3歲女童Y做出嚴重猥褻行為 ;他亦被控分別在今年3月某星期五和4月26日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單位內,向當時7歲的X 做出嚴重猥褻行為。

並涉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控方亦加控被告兩項管有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分別在2017至2018年在秀山樓以其手機製作一段兒童色情物品的錄影片段,以及在2019年儲存19張兒童色情照片。

案件將會押後至12月24日轉交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被告准繼續還柙看管。

案件編號:KCCC14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