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兩誤殺罪成被告均稱受首被告操控 同被判囚17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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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荃灣發生石棺藏屍案,死者張萬里被在DAN6工廈單位被殺案後,其屍體被藏在一個水泥製的石棺。涉案三名被告被控謀殺罪,案中首被告上周被裁定罪成,而另外兩名被告則被裁定誤殺罪成。兩人今(16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求情時,均稱是首被告操控下的受害人,法官判刑時也問道,究竟是教育、核心價值或人性方面出錯,最後判二人均入獄17年。

次被告劉錫豪(左)及第三被告張善恆被裁定誤殺罪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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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被告依次為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7歲),他們均否認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下稱:張),但他們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陪審團上週五裁定曾謀殺罪成,法官即日判他終生監禁。而另外兩名被告則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兩人得悉被判入獄17年後表現冷靜。

兩人均稱是曾操控下的受害人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案中被告的抗辯屬「割喉式」,而劉和第三被告庭上說法不同,如和張糾纏時誰人壓住第三被告,但希望法官採取有利被告的版本。

辯方指,根據陪審團的裁定,劉無意殺死或有意對張構成嚴重傷害,但辯方承認案中涉及暴力。辯方又指,劉和第三被告在案中,均是曾祥欣操控下的受害人。

第三被告覺無法原諒自己

第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則指,第三被告認識另外兩名被告後,其人生因此改變。第三被告因想賺快錢,而留在涉案DAN6單位,但當時的生活糜爛和無意義,他甚至形容當時的生活是人生中黑暗的日子,而他亦無法原諒自己,令死者喪命。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第三告撰寫的信中,表示向張的家人道歉,但知道已無法對張的家人作出彌補。

次被告曾表示想認誤殺

兩名被告均要求法官勿判處終身監禁,而法官則表示不會判終身監禁。此外,庭上透露劉在開審前向控方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接納。而張則未有向控方表示願意承認此罪。

案件編號:HCCC459/2016